套利交易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期现套利,即在期货和现货之间进行套利;二是对期货市场不同月份之间、不同品种之间、不同市场之间的价差进行套利,被称为价差交易。根据操作对象的不同,价差交易又可分为跨期套利、跨品种套利和跨市套利三种。
(1)期现套利:是指投资者根据“股指期货合约和其标的指数”之间的价差进行的套利交易。当股指期货合约价格和现货价格之间的价差达到一定程度时,投资者可以通过“买进低估资产、卖出高估资产”,待两者之间的价差重新恢复到正常价差水平后再进行方向相反的交易,从而获得较为稳定的收益。这种交易行为被称为期现套利。
(2)跨期套利:是指交易者根据“同一个交易所上市的同一个品种、但不同交割月份”的期货合约之间的价差进行的套利交易。例如,当沪深300股指期货IF1009合约与IF1012合约之间的价差达到一定的程度时,投资者就可以进行跨期套利。
(3)跨市场套利:是指根据两个“在不同交易所上市、同一品种(标的指数相同)、同一交割月份”的期货合约之间的价差进行的套利交易。最为典型的是日经225指数,在日本、新加坡和美国的相关交易所都有以该指数为标的指数的股指期货合约在交易,当某月份合约在不同交易所的价格差达到一定程度时,投资者就可以进行跨市场套利。
(4)跨品种套利:是指根据两个“具有相同交割月份、但标的指数不同”的期货合约之间的价差进行的套利交易。当然,这两个标的指数之间必须有一定的相关性,并且相关度越高越好,这两个期货合约可以在同一个期货交易所上市,也可以在不同的交易所上市。 (由中金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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