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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套保操作实务(2):选择合约月份并计算合约数量
合约月份与合约数量直接关系到套期保值的效果,是套保操作的核心环节。
(1)选择套保合约的交割月份。
在股指期货交易中,同时有四个合约可供交易:当月、下月以及随后的两个季月。因此,在套期保值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选择合约月份的问题。在进行决策时,首先考虑的一个原则就是月份的相同或相近,即选择股指期货合约的交割月份最好是与未来买入或卖出股票组合的时间相同或相近。
其次要考虑期货合约成交的活跃程度,如果按照第一个原则所选择的合约为成交非常清淡的远期月份,其成交量无法满足保值的需要时,可以选择成交比较活跃的近月合约,当近月合约临近交割时,平掉该合约而将保值头寸转到下个月份合约。
此外,还要考虑到各合约之间的相对价差,在合约价差变动较大时,保值者可以主动转换合约,获得合约间的升贴水收益。
(2)计算套期保值时需要买卖的合约数量。
在选择了合约月份后,需要确定买入或卖出股指期货合约的数量。通常,这需要根据股票组合的Beta(β)系数来确定和调整。
首先,计算股票组合中每只股票与大盘的相关度,即个股与沪深300指数之间的β值。β值是用来衡量一只股票(或者一个股票组合)的风险与整个股票市场风险程度之间的关系。例如,某一只股票β值为1.5,这就意味着如果大盘下跌10%,则该股票价格将下跌15%。
其次,将每只股票的市值乘以其β值,就可以得到所有避险之股票的修正组合市值。最后,将修正组合市值除以一手选定的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价值,就可以得出套保所需要的该股指期货合约的数量。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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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确定了用于套期保值的股指期货合约月份及数量后,投资者就可以进行相应的建仓。(由中金所供稿)(本专栏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依据;涉及业务规则的内容,请以正式规则为准。)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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