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当
3月4日,北京证监局对北京中富金石咨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新增客户3个月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不完善;二是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当;三是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人员向客户提供投资顾问服务;四是误导性宣传、承诺收益;五是投资建议依据不充分、未向客户说明投资建议依据来源;六是投诉处理机制不健全。
北京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新增客户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北京证监局表示,该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期间需按月报送整改报告。公司总部及分支机构在暂停期间不得签约新客户、老客户服务期结束后不得续约、不得以“投资者教育”等名义变相开展投资咨询业务。暂停新增客户期满后,该公司应当向北京证监局书面报告整改情况,北京证监局将视整改情况组织验收,验收完成前,不得新增客户。
责编:战术恒
排版:刘珺宇
校对:高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