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25-3-26 14:50:48讯:
本报记者 马宇薇 3月25日,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黄金”)发布公告称,公司于3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以下简称“内蒙古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赤峰黄金全资子公司吉林瀚丰矿业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一季度因生产设施改造停产两个月,赤峰黄金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迟至2023年4月30日在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王建华、总经理杨宜方、董事会秘书董淑宝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赤峰黄金及上述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赤峰黄金此次信息披露违规相对比较轻微,虽然这类操作性问题与财务造假等虚假陈述问题相比存在明显区别,但仍反映出公司在信息披露管理方面存在提升空间。” 赤峰黄金在公告中提到,公司将按照《决定书》的要求,组织和督促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并按时向内蒙古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012年,赤峰黄金通过借壳“ST宝龙”登陆上交所主板。今年3月10日,赤峰黄金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系年内首家“A+H”上市企业,成为继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后第三家实现“A+H”两地上市的黄金企业。据招股书,赤峰黄金此次H股发行定价13.72港元/股,全球发售2.06亿股,扣除费用后募资净额约26.76亿港元。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保护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赤峰黄金曾于2024年8月份公告披露“适用于港股上市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该制度自公司H股股票在港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上市公司要以内部制度为根基、高管履职为关键、监管合规为底线,构建全链条风控体系。对于赤峰黄金这类‘A+H’企业,日常更需关注两地监管差异,通过标准化流程与专业化团队规避双重市场风险。监管部门则需通过‘严监管+科技化’手段,提升市场透明度与投资者信心。” “对于‘A+H’企业而言,其整体信息披露标准较单一市场上市公司更为严格。港股上市后,公司应建立专门的跨市场信息披露协调机制,完善内部审核流程,同时提升相关人员的合规意识。”许峰表示。 据悉,赤峰黄金拥有并经营7个黄金及多金属矿山,分布于中国、东南亚和西非等世界各地。受益于金价持续上涨,赤峰黄金发布的2024年业绩预增公告显示,2024年,公司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3亿元到18亿元,同比增长115.19%到123.90%;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6.7亿元到17.4亿元,同比增长92.79%到100.87%。 赤峰黄金在公告中提到,业绩增长主要系2024年黄金产销量、销售价格上涨以及公司持续采取降本控费措施,生产成本得到有效控制。 “2024年国际金价上涨推动了国内黄金企业的业绩提升。”众和昆仑(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柏文喜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A+H’上市为赤峰黄金提供了更广泛的融资渠道,有助于支持其境内外业务扩张。不过,国际金价波动对公司的业绩影响较大,黄金价格的不确定性增加了经营风险。未来,公司需在风险管控、资源整合、ESG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 (编辑 才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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