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25-1-3 18:17:43讯:
2024年12月29日,深市公司ST恒久公告了收到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之书》的事项。这也是临近年末,又一年被处罚的上市公司。针对监管部门年末密集出台处罚决定的现象,个人以为,与其密集的“年末罚”,倒不如发现问题进行查处后及时进行处罚。
根据ST恒久发布的公告,ST恒久在2019年至2021年上半年,在多期财报中存在虚增利润的行为。基于此,ST恒久及实控人等被处以罚款2550万元的处罚,其实控人等两人还被处以市场禁入等措施。
ST恒久仅仅只是众多年末密集被罚的上市公司之一。据统计,2024年12月27日、28日,合计有14家上市公司因违规行为被处罚。而在2024年12月23日至29日的一周,被处罚的上市公司则多达22家。被处罚的上市公司或收到监管部门的警示函,或收到监管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今年的“年末罚”具备一定的特点。一是从处罚对象看,既有在沪深市场挂牌的上市公司,也有已经退市的上市公司,还有某些扮演“帮凶”的中介机构。挂牌上市公司自不必说,退市公司中,像左江退、三盛退等退市公司都上了处罚“黑名单”。被处罚的中介机构中,像中兴财光华所、信永中和所、大信所等会计师事务所均榜上有名。
二是从处罚金额看,严惩成为主旋律。以往那种60万元的顶格处罚早已成为过去,取而代之的则是重罚。比如,三盛退公司、实控人,以及其相关董监高等被处以5520万元的罚款,也让被罚对象有不可承受之重。
三是从被处罚的原因看,财务造假、信息披露违规则成为“重灾区”。 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信披违规行为频频出现,导致众多上市公司因此“翻船”。
透过2024年的年末罚,个人以为有两个方面值得思考。一方面,上市公司出现违法违规行为,遭遇监管部门的处罚固然是其咎由自取的结果,但到年底进行集中式、突击式的“年末罚”,个人觉得似乎并没有如此必要。密集的“年末罚”背后,或许有相关违法违规上市公司的处罚不被拖到年后等方面的考量,但众多的“年末罚”,众多上市公司被处罚,既不会有“重点”,也会让市场有如走马观花之感。
另一方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每年都是“重头戏”,且每年都会成为“重灾区”,这一现象不应持续下去。新《证券法》虽然大幅提高了包括信息披露违规在内的违规行为的违规成本,但仍然有众多上市公司出现信披违规现象,既说明处罚的力度不够,也凸显出现行监管机制仍然存在弊端,需要加以改进。
上市公司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是非常有必要的,但也无须搞“突击”、搞集中处罚。个人以为,对于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上市公司,一旦事实认定清楚,就应该及时作出处罚。与“年末罚”的突击相比,“及时罚”更有利于严惩市场违规违法行为,并在市场上产生震慑效果。
而对于市场上频频出现的信息披露违规问题,个人以为严惩是非常有必要的。特别是,对于实施财务造假的上市公司,更要树立起“造假即退市”的监管理念,并付诸监管实践中。
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行为已成我国资本市场的一颗“毒瘤”,必须根除。而目前监管部门对于财务造假处罚的力度显然还远远不够。特别是,即使是某些上市公司实施财务造假,但如果金额不达标的话,并不会触及退市的条款,这显然是非常不公平的。既然上市公司敢于实施财务造假行为,就要有承担所有后果的勇气。而所谓的后果,除了赔偿投资者的损失,还包括丧失上市地位。
(本文作者介绍:独立财经撰稿人 在三大证券报等多家媒体发表文章数百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