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扣发奖金合理
具体来看,据判决书,2022年1月,葛某曾签署业绩责任状,其中对考核期内的业绩要求进行了约定,包括实现部门盈利、实现一定收入等。如果未能在考核期完成考核目标,公司将视情况采取考核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解散部门、降职降薪、调整岗位、乙方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等。此外,公司《合规风险及违规事项报告、处置及问责办法》载明,经济处罚措施包括扣发奖金、责令退还奖金、减薪、停薪。
华英证券对其降薪后,葛某认为,华英证券的降薪决定不符合劳动合同约定和依法制定的公司制度规定。同时,截止2022年11月,葛某管理的项目累计收入2.4亿,收支平衡账户下是正数1.846亿元,华英证券在2022年10月以2年亏损(合计290万元)为由,通知葛某降薪30%的决定不合法,更不合理。
关于对项目的经济处罚,葛某认为,华英证券未提供经济处罚决定符合劳动合同法和依法制定的公司制度的依据,故应当发放应发奖金。同时,安德利项目组的业务活动与证监会检查和出具警示函是两件并行且没有交集的事件,没有证据证明葛某作为该项目承揽人及负责人应对华英证券因内部控制不完善受到警示负有责任。
不过,从法院认定的事实来看,首先,2022年葛某所在业务一部没有盈利,也没有完成业绩责任状中载明的考核目标。因此华英证券依据责任状约定在合理范围内对葛某采取降薪的措施,并无不当。
其次,龙力生物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存在依据违规挪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因此,华英证券被监管出具警示函。葛某作为该项目承揽人及负责人,对项目流程、文件材料有进行审批职责,因此,华英证券决定扣发葛某该项目部分奖金,有事实依据和规章制度依据。不过,由于葛某已取得龙力生物项目承揽奖金260余万元的情况下,华英决定扣发葛某该项目奖金12.73万元,亦属合理。
判决书提到,华英证券尚未发放葛某绩效和项目奖金合计14.73万元,其中包括:安德利IPO承揽奖金之递延部分剩余的1.33万元以及持续督导津贴5万元;辉丰股份(锦鲤)项目承揽奖金首次应发4.91万元和2022年递延部分0.29万元,合计5.20万元;览海项目承揽奖金3.19万元。
最终法院判决,对葛某请求改判华英证券支付葛某工资差额的诉求不予支持,并支持华英证券不支付葛某扣发奖金。
越来越多券商重视绩效薪酬追索扣回
上述司法案例透露了华英证券投行业务管理层的薪酬情况,同时也涉及当下证券行业日益重视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
就薪资部分,华英证券在提交证据时表示,由于葛某的责任导致公司被索赔9.2亿元,公司可能遭受的巨大损失以及该案件对公司声誉的不良影响,也是调整葛某薪酬的原因之一。华英证券还表示,葛某调薪后的工资依旧高于行业市场平均水平。
据华英证券母公司国联证券此前披露,1628名投资者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龙力生物赔偿各原告的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及印花税损失等,判令程少博等12名自然人、华英证券、立信会计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国联证券2024年半年报,目前该案尚未开庭审理。
就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早在2022年5月,中证协发布的《证券公司建立稳健薪酬制度指引》就明确,证券公司在制定薪酬制度时,应当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增强薪酬管理的约束力,包括但不限于奖金、津贴等薪酬止付、追索与扣回等内容,对违法违规或导致公司有过度风险敞口的高管和关键岗位等相关责任人员追究内部经济责任。2022年8月发布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也有相关要求。
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越来越多券商提出要明确薪酬追索扣回机制并严格对照执行。就上市券商中,目前招商证券、东兴证券、红塔证券、中银证券、中信证券、兴业证券、光大证券等均在财报中提及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