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2只股票获利近2000万元
2022年4月26日至5月6日,郑某团队控制使用涉案账户组,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爱仕达”,影响“爱仕达”价格和交易量。
他们通过资金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该股票。2022年4月26日至5月6日,“爱仕达”价格由6.94元(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上涨至8.23元,涨幅18.59%,偏离对应板块综指14.71%。
操纵期间,账户组典型拉抬时段如2022年4月26日9时48分36秒至2022年4月26日9时59分02秒,账户组在该时段内累计申买343.59万股,申买金额2576万元,以不低于卖一价或以市价、涨停价申买250万股,该类申买占时段内账户组申买股数的72.79%,对应成交74.66万股,占时段内市场成交股数的31.53%,该时段内“爱仕达”价格上涨6.86%。
账户组期初持有“爱仕达”0股,买入成交约998万股,买入金额约8584万元,卖出成交998万股,卖出金额约9260万元,共计获利约664万元。
2022年5月5日至5月18日,郑某团队控制使用涉案账户组,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东易日盛”,影响“东易日盛”价格和交易量。
2022年5月5日至5月18日,“东易日盛”价格由5.65元(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上涨至6.82元,涨幅20.71%,偏离对应板块综指17.37%。
操纵期间,账户组多次实施盘中拉抬行为。以“时段内股价涨幅超过2%且买入成交占比超过20%”为筛查条件,账户组在3个交易日内存在4次明显拉抬行为,股价最低涨幅为2.86%,最高涨幅为10.17%。
账户组期初持有“东易日盛”0股,其间买入成交1265万股,买入金额1.04亿元,卖出成交1265万股,卖出金额1.17亿元,期末持有“东易日盛”0股,共计获利1282万元。
通过操纵这2只股票,团队一共获利1946万元。
遭罚没约4000万元
证监会表示,上述违法事实,有证券账户资料、银行流水、证券交易所统计数据、交易终端信息、相关人员询问笔录或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郑某等8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
对郑某等8人合谋操纵市场的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946万元,其中,每人承担的金额不一。8人中,承担最多的是郑某,承担超900万元,承担最少的人仅承担几十万元。证监会还对他们团队处以1946万元的罚款,其中由郑某承担超900万元、其他人承认的金额各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