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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狮体育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受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及纪律处分决定书

加入日期:2024-7-24 0:53:38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24-7-24 0:53:38讯:

(原标题:英狮体育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受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及纪律处分决定书)

挖贝网7月23日,英狮体育(870235)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西南证券近日发布风险事项情况如下:

1、受到全国股转公司关于对北京英狮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具体如下:

当事人:

北京英狮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常通路4号院1号楼3层325。

赵立志,时任董事长。

经查明,挂牌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截至2024年4月30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赵立志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挂牌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提出申辩称,因未能就摘牌事项与主办券商达成一致,致使未能按期披露年度报告。挂牌公司认为,上述理由不构成免除责任的正当理由。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经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2条、第6.3条,《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六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挂牌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北京英狮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赵立志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挂牌公司应当自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相应信息。

2、受到全国股转公司关于对北京英狮体育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王艳娣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具体如下:

当事人:

王艳娣,北京英狮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经查明,截至2024年4月30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王艳娣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1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挂牌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对王艳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英狮体育应当按照《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特此告诫英狮体育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挂牌公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挂牌公司应当自收到本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相应信息。

3、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于2024年7月22日收到全国股转对北京英狮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出具的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及纪律处分决定书,已于当日通知公司对上述决定书及时进行披露。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办券商收到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及纪律处分决定书后代为披露。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英狮体育未在2024年4月30日前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5月6日被停牌;英狮体育在2024年6月30日前仍未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规定,该违规行为可能导致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被监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截止目前,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挖贝网资料显示,英狮体育主要以体育场地场馆运营为主的休闲体育和以会员为基础的休闲配套服务,客户主要为有运动健身、生活休闲及健康饮食需求的自然人和重视员工健康需要的大中型企业。销售方式为直销,为客户提供体育场地租赁及运营服务和相关配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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