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证监会强化全流程监管执法,严肃查处了一批财务造假、内幕交易典型案件,促进市场平稳健康运行。证监会日前召开的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座谈会再度释放“全面提升‘零容忍’执法效能”重磅信号。
业内人士表示,监管部门从严监管,尤其针对欺诈发行、违规交易及信息披露造假等行为进一步加大惩戒力度,有效净化资本市场发展生态,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呵护市场信心。未来,“零容忍”执法效能将进一步提升。
强化全流程监管执法
近期,监管部门突出全流程监管执法,把好“入口关”,畅通“出口端”,对于证券服务中介机构“一案双查”,督促、警示“看门人”切实归位尽责。
把好“入口关”,坚持“申报即担责”。证监会日前对思尔芯申请科创板首发上市过程中欺诈发行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这也是新证券法实施以来的首例。
“IPO应该首先重视质量,为投资者提供优质投资标的。今年以来已有40多家公司IPO终止(撤回,远超去年同期数量。在发行上市监管工作中,监管部门持续加强全链条把关,以上市公司质量的提升回应投资者关切。”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吕成龙说。
畅通“出口端”,对重大违法企业坚决出清,重大违法类退市机制彰显威力。*ST新海2月21日发布关于公司股票预计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提示公告。*ST博天2月2日收到上交所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先告知书。
“近年来,触及重大违法类退市情形不断增多。”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联席所长赵锡军表示,把重大违法行为细化,明确纳入强制退市安排,表明证券市场对上市企业要求更加全面、更加完整。
作为资本市场的“看门人”,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归位尽责是防范证券欺诈造假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基础,也是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监管部门严格落实上市公司主体责任与中介机构责任“一案双查”,对中介机构独立性缺失、“走过场”、未勤勉尽责等违法行为坚决予以严惩。
“开年以来,多家中介机构被监管‘点名’,释放出严监管信号。”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认为,在“一案两查”机制下,违规的中介机构同时面临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的责任追究,表明监管部门对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将采取更加严格的惩处措施,进一步增加其违法成本。
市场环境不断净化
在市场人士看来,严监管加码,“零容忍”执法效能提升,资本市场环境不断净化,市场信心得到提振。
一方面,把好“入口关”背景下,不少企业被终止上市审核或主动撤回IPO申请,上市公司质量提升。“‘带病申报’‘一查就撤’正遭受强力阻击,上市失败也仍可判为欺诈发行,‘带病过会’可能性大大降低,将从源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加可投性。”田利辉说。
另一方面,退市公司越来越多,“劣币”出清,市场环境不断净化,投资者对一些处于退市边缘的绩差股兴趣降低。
“依法严惩欺诈发行、虚假披露、违规减持等行为是维护市场公平正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必要措施,必须始终坚持,一以贯之。”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认为。
在田轩看来,市场透明度的提高将有效降低市场不确定性,提高投资者信任度。全面加强从严监管,有利于构建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活跃市场、提振信心。同时,有利于吸引更多境内外资金入场,提高中国资本市场国际竞争力。
筑牢法治保障
法治兴则市场兴。业内人士认为,应从制度上保障资本市场良法善治,加快上市公司监管、证券公司监管、证券投资基金监管、债券监管等各领域立法修法,及时评估完善业务规则。
证监会法治司负责人近日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做好贯彻实施期货和衍生品法、新公司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等新的法律法规配套制度规则的制定完善工作,包括修改制定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等;起草制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研究修订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配合有关司法机关制定完善包括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方面在内的相关司法解释等。
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证券期货执法司法体系,优化行刑衔接机制,加强执法司法高效协同,加大行政、民事和刑事立体追责力度,全面提升“零容忍”执法效能。
“监管部门可综合运用监管措施、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失信惩戒、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等行政措施,用好集体诉讼、支持诉讼和刑事手段,对违法者形成叠加打击效应。”吕成龙建议。
此外,进一步落实民事赔偿救济。加大代表人诉讼实施力度,发挥好当事人承诺制度作用,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首恶”精准追责、大力追赃挽损……都应是题中之义。
“在民事赔偿方面,可综合运用证券集体诉讼、示范判决、先行赔付等制度,在较短时间内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实实在在补偿。”国浩金融证券合规业务委员会主任黄江东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