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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重大 独立董事应走职业化道路

加入日期:2023-8-17 8:41:36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23-8-17 8:41:36讯:

  深受市场关注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在经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之后,终于在8月4日正式发布了,并将自2023年9月4日起施行。

  “独董管理办法”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制订的,体现了高层对独立董事所寄予的厚望。比如,“独董管理办法”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明确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及履职方式;明确了独立董事的履职保障;明确了独立董事的法律责任。尤其是独立董事的职责与权限,较之于过去有了很大的加强与提高。

  比如,“独董管理办法”赋予了独立董事“四大职责”,其中包括“对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独董管理办法”赋予了独立董事“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6项特别职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都在6项特别职权之列。

  此外,独立董事还可以通过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来行使相应的职权。“独董管理办法”规定,在上述三个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其中在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角色必须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因此,“独董管理办法”确实赋予了独立董事重要的职责与权利,对独立董事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寄予了很大的希望。希望独立董事能在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等方面发挥出积极的作用。

  那么,独立董事们能否挑起这负重担呢?从“独董管理办法”来看,答案并不容乐观,让独立董事们来面对这些职责与职权,显然是勉为其难了。虽然“独董管理办法”赋予了独立董事们“四大职责”、“六项特别职权”,但独立董事们仍然难以告别“花瓶独董”的角度。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独立董事仍然还只是“业余董事”的缘故。根据“独董管理办法”规定,独立董事每年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日,也即独立董事每年只要在上市公司“上班”15天即可,但15天时间如何承担得起独立董事所要承担的各项工作与职权呢?

  而且,根据“独董管理办法”规定,独立董事可以持有不超过公司1%的股份,这如何能保持独立董事的公正性呢?同时,独董候选人的提名人是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这也意味着独立董事可以由大股东来提名,并且独立董事的津贴还是直接从上市公司领取,而大股东对独立董事津贴的调整又拥有直接的生杀大权。如此一来,独立董事又如何能有效地监督大股东及董监高呢?

  此外,“独董管理办法”规定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由于独立董事还有自己的本职工作,还有可能在社会上、在一些企业里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因此,兼职三家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这个兼职未免多了一些,这些兼职的独立董事很难尽职尽责地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何况,“独董管理办法”并没有对独立董事的年龄作出限制,这意味着那些七老八十,甚至是九十岁的老人,仍然可以出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之职。这些老人更难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了。

  所以,要切实履行“独董管理办法”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权利,就必须走职业独董的道路,毕竟兼职独董其实是难以胜任独立董事职责的,而且兼职本身就是对独立董事这份职业的轻视,因为仅仅只是兼职而已,是一份可有可无的职业。让独立董事走职业化道路,这本身就是对这份职业的重视。

  而在职业化的前提下,独立董事才能投入更多的精力到这份职业中来,从而切实履行起一名独立董事的职责。毕竟作为一名职业独董,一年15个工作日显然是不可能的,应该是一月不低于一周的时间呆在一家上市公司现场办公。如此一来,职业独董最多只能在3家上市公司任职,同时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社会兼职。而且作为职业独董到了70岁就该退休了,不应继续在独立董事的岗位上滥竽充数,最后沦为“花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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