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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麒麟子公司因环境违法行为被罚55万元

加入日期:2023-8-15 2:31:41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23-8-15 2:31:41讯:

    本报记者 赵彬彬

    8月14日,金麒麟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南金麒麟因环境违法被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罚款55万元。

    对此,金麒麟证券部相关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公司有严格的规章制度,此次违法系相关工作人员未按照公司制度操作,该事件未对环境造成任何实质性破坏。事后公司已完成整改,并对工作人员做出了相应处罚,以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该事件源于今年5月5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对济南金麒麟进行的调查。彼时,该公司污水处理站搅拌机正在运行,但格栅及污泥脱水设施未运行,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风机也未开机。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认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已经构成通过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违法行为,济南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济南金麒麟作出罚款55万元的行政处罚。

    金麒麟在公告中表示,上述事件发生后,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并要求济南金麒麟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完成整改。截至公告披露日,该事项已通过污水处理站废气治理设施全天运行、在不处理污水的情况下污水处理站风机依旧运行的方式完成整改,且整改也已通过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的后督察。

    不过,记者梳理发现,这并不是金麒麟及其子公司第一次因环保问题被罚。

    2017年7月29日,金麒麟公告称,2017年7月18日,子公司济南金麒麟因热压、固化、喷涂工序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涂胶工序未封闭,有机废气直排,被环保部督查组处罚。公司除了被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外,还受到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9年7月16日,金麒麟发布公告称,2019年7月11日,乐陵市环境保护局对公司二厂区进行了调查,发现新增年产1000万套高端OE汽车刹车片项目的涂胶工序预固化工序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废气通过排气筒收集后,未接入污染治理设施进行处理,直接外排;UV光解催化处理设备箱体漏气,造成进入设备内进行处理的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废气外泄。

    乐陵市环境保护局认为,金麒麟利用偷排和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涉及环境违法,责令公司立即停产整治。

    2019年7月13日,乐陵市环境保护局再次对金麒麟二厂区进行调查发现,公司包装区车间两条涂胶生产线未批先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全部污染物不经过处理设施直接排放;喷涂生产线设备尾端冷却工序前废气直接排放。由于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乐陵市环境保护局责令公司立即停产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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