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23-5-25 8:37:15讯:
IPO公司突击分红的做法应予以纠正
IPO公司突击分红的做法在IPO公司中时有发生。如最近被上交所主板受理的X公司,就因为2022年大额分红,而颇受市场的关注。该公司在申报IPO之前,突击实施现金分红3.5亿元,几乎是X公司2021年、2022年两年净利润之和。
IPO公司进行突击分红,这在IPO公司及其老股东看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为了满足IPO的条件,或者让公司的资产规模做得更大一些,更优质一些,所以一些冲刺IPO的公司,往往是省吃俭用,包括多年不进行现金分红,把现金都留在公司的账户里。如今,公司终于满足上市条件了,甚至是要即将上市了,所以公司的老股东希望能把这些原本属于自己的利益拿回来。毕竟公司留存的利润都是老股东们创造的,在他们看来,通过现金分红拿回这些利益是天经地义的,这就是一些IPO公司突击分红的原因所在。
而这种突击分红的做法之所以容易引起市场的关注,是因为IPO公司突击分红的做法并不合适的缘故。虽然目前的IPO制度并没有对此加以限制与禁止,但这实际上正是目前IPO制度的一个漏洞所在,也是IPO制度需要加以完善的地方。
为什么IPO突击分红的做法并不可取?究其原因至少有这样几个方面。首先是IPO公司突击分红,甚至是巨额分红,很容易给市场造成IPO公司“不差钱”的感觉。既然IPO公司“不差钱”,那为什么还要上市融资呢?因此,公司IPO的目的很容易让人怀疑。比如,会认为公司上市的目的只是为了圈钱,甚至只是为了让股东套现,或者认为公司上市的目的就是为了便利于老股东分红,给大股东瓜分公司利益创造条件。而对于这样的公司,显然是很容易动摇投资者信心,遭到投资者用脚投票的。
其次,IPO公司突击分红,让市场看到了“大股东的吃相难看”。而这样的大股东显然不愿意与投资者“有福同享”,投资者对这样的大股东也很容易失去信心,从而失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
以X公司为例,突击分红3.5亿元,由于公司的实控人是一对夫妻,通过直接或间接持股共持有X公司91.66%的股权,这就意味着X公司现金分红3.5亿元,其中有3.21亿元流向了实控人夫妻。一方面是准备公司上市,拟向投资者募集20.48亿元;另一方面是实控人通过现金分红的方式一次性从公司拿走3.21亿元的现金分红。这个对比太过鲜明,这对实控人夫妻“吃相难看”是显而易见的。对于这样的实控人,如何让投资者能信得过他们?企业还未上市,投资者对公司的大股东就已经失去了信心。
此外,IPO公司突击分红,在一定程度上也危及到了公众投资者的利益。不可否认,IPO公司的利益在新股发行与上市之前,其利益是属于公司的老股东的,这也是一些IPO公司可以理直气壮地给老股东进行巨额分红的原因所在。
然而,对于一些将要选择IPO上市的公司来说,IPO公司留存的利益只要是反映到新股招募意向书中来了,那么这份利益实际上也就是属于公众投资者的了。因为IPO公司留存的利润,公司的资产规模及净资产规模,以及公司资产的整体情况(包括公司银行账面的资金情况),这都将成为公司投资价值的组成部分,并成为公司新股发行定价的重要参考因素。因此,此时如果IPO公司突击分红,就会危及到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导致IPO公司新股发行定价的基础发生动摇,从而损害到公众投资者的利益。
因此,IPO公司突击分红对市场的影响是负面的,就IPO制度建设来说,应限制IPO公司的突击分红,而不应任凭IPO公司的突击分红继续下去。尤其是IPO公司招股意向书中体现出来的利益,已经构成公司投资价值的组成部分,这其中的利益更不允许老股东以突击分红的方式侵吞,而必须为新老股东所共享。因此,在这个问题上,现行的IPO制度有必要加以完善,而不能让这个漏洞继续存在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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