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23-12-8 8:54:56讯:
近些年来,上市公司变更募资投向的问题已成市场上一道“刺眼”的风景。募资主要是投向募集项目的,如果改变投向,对相关项目的影响也将是不言而喻的。基于此,个人以为,对于上市公司随意变更募资投向的行为要坚决说“不”。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截至11月26日,沪深两市共有2215个募投项目发生变更。从变更类型来看,有1721个项目变更的是募集金额和实施进度、实施方式、实施主体等;426个项目变更的是募资投向;另有45个项目被取消;其余项目被变更的类型则为“其他”。从数量上看,募投项目发生变更的并不少。
客观上讲,募投项目的变更,或多或少都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比如相关项目募集资金金额发生变更,特别是在减少资金投入的情形下,募投项目有可能无法产生预期收益;再如实施进度出现变更的话,特别是在实施进度延长的背景下,不仅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会打折,对上市公司的业绩也有可能产生影响。
至于说募资投向,以及募投项目被取消,则更不用说了。无论是募资投向还是项目被取消,至少都说明相关项目已不再投入资金,曾经规划中的“美好愿景”,当然也不可能实现了。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向相关项目,或为了扩大生产规模,或为了做大做强,而最终的目的无不是为了提升业绩,增厚收益。而募投项目遭遇变更,所产生的影响也就无可避免了。
上市公司变更募投项目,背后的原因各不相同。此前,一家企业上市,需要历经辅导、递交IPO材料、受理、预披露、反馈会、见面会、预先披露更新等一系列阶段,等到最终获得证监会的批文,期间的时间跨度或有两三年之久,甚至需要更长的时间。而此时,当初欲投入的相关项目,其市场环境等可能早已发生了巨大变化,此时,再将巨资投入到募投项目,或并非明智之举。那么,变更募资投向,也是不得已的选择。
但也需要注意到,某些上市公司变更募资投向,或与此并没有关系。比如根据规定,沪深IPO公司,其新股发行数量需要满足一定的要求。比如总股本在4亿股以下的,新股发行数量须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某些发行人由于无法达到这一要求,那么就有可能“杜撰”一个募投项目出来,等到上市后,再通过变更募资投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洗白”。但这样的企业上市,显然也有“造假”上市的嫌疑。
如果说核准制时代,新股发行从递交IPO材料到最终发行,时间跨度有时较长,进而会影响到募投项目实施的话,那么在注册制时代,这样的情况其实已不可能发生。但如果仍然出现众多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特别是变更募资投向的情形,显然是值得商榷的。
本质上讲,由于新股发行需要满足股本方面的要求,即使是在注册制时代,发行人“杜撰”募投项目的现象同样有可能出现。这就要求对募资的监管进一步强化。一方面,对于募投项目进行持续跟踪,对于达不到招股书预期的,需要上市公司说明具体原因。个人建议,如果募投项目实现的净利润不达预期的,前三年由大股东或实控人进行足额补偿,以防止发行人在招股书中大肆鼓吹募投项目前景的现象。而且,为了防范发行人上市圈钱的行为,对其今后的再融资也可实行一定的限制。
另一方面,规范募资的使用,既须严厉禁止上市公司随意变更募投项目的行为,也有必要责令上市公司将那些不投入相关项目的资金回购自家股份,并予以注销,而不是由上市公司随意将募投项目“玩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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