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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绿色周报|36家上市公司暴露环境风险三星、美的供应商聚石化学连收罚单

加入日期:2022-4-24 19:51:27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22-4-24 19:51:27讯:

  三星、美的供应商聚石化学连收2笔环保罚单,2家上市公司应履行环境信息披露责任……2022年4月第二周哪些上市公司的环境保护与信披责任亮起了红灯?且看A股绿色周报第71期。

  每日经济新闻联合环保领域知名NGO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自2020年9月起,基于31个省市区、337个地级市政府发布的环境质量、环境排放和污染源监管记录等权威数据来源,每周收集剖析中国数千家上市公司及其旗下数万家公司(包括分公司、参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环境信息数据,发布“A股绿色周报”,旨在借助环境数据库及专业解析、传播能力,让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中的环境信息更加阳光透明。

  根据2022年4月第二周搜集到的数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共有36家上市公司在近期暴露了环境风险。其中,19家属于国资控制企业,7家为千亿市值企业。去年刚登陆A股资本市场的聚石化学在上月连收两笔环保罚单。

  一周绿鉴: 上市公司聚石化学新登榜系三星等知名品牌供应商

  在企业管理能力、财务状况、行业竞争等因素之外,环境风险日渐成为上市公司重要的经营风险之一。环境风险关乎企业发展,也关乎企业形象。

环境风险榜涉及上市公司分布情况(4月第二周)

  总体来看,在2022年4月第二周,环境领域违法、事故等负面信息共关联到36家上市公司,均为生态环境相关违法违规。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2021年4月第二周登榜的36家上市公司背后有多达622.59万户的股东,投资标的登上环境风险榜,将可能使他们面临投资风险。

  其中,去年刚登陆A股资本市场的聚石化学在上月就连收两笔环保罚单。

  具体而言,这家主营业务为阻燃剂、改性塑料粒子及制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上市公司在2021年10月27日晚上,被执法人员发现,其工程中心新增塑料造粒项目,增加5台双螺杆挤出机,但这一新增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批准,于2020年10月13日建成擅自生产。

  此外,在检查现场,聚石化学有1台机器正在生产中,没有密闭作业,而新建塑料造粒项目未配套废气治理设施,生产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这两项违法行为给聚石化学带来了一份合计37.45万元的环保罚单。

  上述违法行为被发现后,聚石化学又在另一方面暴露了环境风险。2021年12月20日,清城区环境监测站到聚石化学废水排放口采样检测,根据《监测报告》,聚石化学废水排放口污染物因子总磷超标排放,由此聚石化学又收到了一笔罚款18万元的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聚石化学产品广泛应用于节日灯饰、电子电器、电线电缆、汽车、医疗卫生、建筑材料等领域,是不少知名品牌的供应商。其2021年半年报便提及,聚石化学客户包括国际知名化工企业AkzoNobel(阿克苏诺贝尔)、力升集团、美的、格兰仕,更系韩国三星电子及韩国LGE全球PS扩散板的核心供应商。聚石化学也曾指出,优质的客户结构保障了公司长期持续稳定发展,并提高公司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随着绿色供应链越来越受到品牌企业重视,聚石化学显然应进一步加强自身环境风险管理。

  环境信披观察:2家上市公司应尽快履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

  随着绿色环保理念愈发受到重视,更加严格的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要求加速落地——2021年年底,生态环境部印发了《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并印发《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而今年2月8日起,《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企业应当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环境信息,披露的环境信息应当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目前,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正逐渐披露中。A股绿色报告项目关注到,本期收录的生态环境监管记录,涉及部分被纳入“2022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公司。

  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被纳入2022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企业在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后,应以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的形式及时披露。

  上市公司河钢股份控股的唐钢青龙炉料有限公司便被列入2022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而A股绿色报告项目收录到的数据显示,唐钢青龙炉料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因“2021年第四季度未开展自行监测”被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青龙分局罚款7万元,处罚文号为:秦环罚【2022】7001。

河钢股份2021年累计环境风险情况

  在唐钢青龙炉料有限公司之外,上市公司绿色动力子公司肇庆市博能再生资源发电有限公司也被纳入2022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近期,肇庆市博能再生资源发电有限公司收到了环保罚单,因其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被肇庆市生态环境局罚款12万元。处罚文号为:肇环四罚字﹝2022﹞11号。

  根据《管理办法》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对于生态环境行政许可变更、行政处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市场关注度高、时效性强的信息,要求企业应当自收到相关法律文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的形式及时披露。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关于上述处罚情况,河钢股份绿色动力均未在公告中披露,而对于披露情况、披露管理机制等问题,“A股绿色报告”项目记者于4月22日中午向2家上市公司发送了采访函,其中绿色动力表示收到采访邮件,但截至稿件发布尚未收到回复。河钢股份方面记者通过邮箱发送,显示已送达,并试图通过电话告知对方查看,但河钢股份一名工作人员称媒体采访都由办公室部门负责,而其提供的办公室电话号码,多次拨打均无人接听。

  环保处罚: 污水排放超标洪城环境旗下污水处理公司被罚

  2022年4月第二周,数据库搜集到36家关联企业收到与生态环境相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涉及36家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因环境违规违法被罚款金额前十

  本期收录数据显示。上市公司洪城环境旗下的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营口东部分公司录得本期最高处罚金额——39万元,因该公司排放水污染浓度超过排放标准。

  具体而言,2021年5月11日与2021年5月18日,位于营口市老边区路南镇前塘村营口东部分公司受到现场检查,被发现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动植物油排放浓度、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粪大肠菌群数排放浓度超标。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营口东部分公司曾对这笔处罚提出听证要求,认为检测数据有问题,不认可行政处罚,其中粪大肠菌群单位写错,报告显示mg/L,实际应为MPN/L.但营口市生态环境局表示,三方辽宁科维检验检测有限公司由于笔误对粪大肠杆菌群单位表述错误,检测报告虽然存在着笔误,但不影响检测结果的客观真实合法有效。针对该案件的违法行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该公司提出的申述理由不能作为免于行政处罚的法定事由。

  洪城环境2021年年报则显示,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400万元,公司拥有其90%股权,主要经营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运营及技术服务咨询;城市污水收集处理(污染物减排);再生水利用及污水处理项目投资。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2021年度共实现净利润444.19万元。

  在上述公司之外,近年随着ESG(环境、社会责任及管治)投资理念逐步升温,投资者越来越注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上市公司财务投资和战略投资的环境责任也应受到重视,因此直接或间接参股企业环境数据被纳入A股绿色报告项目数据库。

  本期,上市公司金科股份便因成都连康投资有限公司登上环境风险榜。金科股份相关公告显示,成都连康投资有限公司系其合营企业金科置信之控股子公司。具体而言,2021年12月8日成都连康投资有限公司受到调查,被发现污水处理站在运行,废水总排口有废水外排,成都市温江区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成都连康投资有限公司废水总排口进行采样并封样送检,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废水PH值达标、化学需氧量和氨氮超标。由此该公司被处以381600元。

  需要说明的是,环境信息数据的公开均有赖于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水平的不断提升。从2008年《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章专章确立“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从制度建设上得到保障。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及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编写的《2018-2019年度120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报告》也指出,环境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逐渐成为政府和社会公众公认的原则。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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