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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上市红筹企业回归科创板可豁免营收规定时隔两年门槛调整科创属性评价修订锁定两大重要变化

加入日期:2022-12-31 11:40:21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22-12-31 11:40:21讯:

  证监会第二次修订科创属性评价指引有关规定。

  2022年12月30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修改的决定》,这是继2021年之后的第二次修订。

  本次修订涉及两方面:一是按照《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则申报科创板的已境外上市红筹企业,可不适用关于营业收入的规定;二是修订了《科创指引》发明专利指标的表述。

  科创属性评价指引对于拟上市科创板的企业尤为重要。去年新增的“限制金融科技、模式创新企业在科创板上市”等规定,直接宣告了蚂蚁集团无缘科创板上市。在定位上,科创板突出“硬科技”特色。经过三年的发展,科创板于2022年12月28日迎来了上市公司数量突破500家,截至目前,科创板上市公司总市值已突破6万亿元,占全A的总市值比重为7.23%。

  第二次修订科创属性评价指引

  2022年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修改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自2020年3月20日,证监会首次发布了《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以下简称“《科创指引》”)以来,这已经是证监会第二次修改科创属性相关指引内容,第一次修订是在2021年4月16日。科创板对于拟上市企业有严格的科创属性要求,本次修订将会让部分企业受益。

  根据公告内容,本次修订主要围绕在两方面:

  第一,按照《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则申报科创板的已境外上市红筹企业,可不适用关于营业收入的规定。

  据悉,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常规指标+例外条款”的结构。经过去年的修订后,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包括4项常规指标和5项例外条款。企业如同时满足4项常规指标,即可认为具有科创属性;如不同时满足4项常规指标,但是满足5项例外条款的任意1项,也可认为具有科创属性。

  这4项常规指标分别是:

  (1)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5%以上,或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 6000 万元以上;

  (2)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0%;

  (3)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 5 项以上;

  (4)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 20%,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 3 亿元。

  而本次修订允许已境外上市红筹企业,可豁免第四条“营业收入”的相关规定。此前,仅有采用第五套上市标准申报科创板的企业,可豁免科创属性关于营业收入的指标,主要是“考虑到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没有营业收入要求”。

  证监会表示,根据有关规定,已境外上市红筹企业的上市标准也无营业收入要求。但该类企业申报科创板可否豁免适用营业收入指标,在相关规则中尚无明确规定。因此,为做好上市标准与板块定位规则的配套衔接、保持立法逻辑一致,证监会对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第二,证监会修订了《科创指引》发明专利指标的表述。

  具体而言,将常规指标中的“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 5 项以上”修改为“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 5 项以上”;将例外条款中的 “形成核心技术和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 50 项以上”修订为“形成核心技术和应用于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 50 项以上”。

  科创板上市企业数突破500家

  三年以来,科创板实现了从无到有的快速发展进程,彰显了突出的硬科技成色。2022年12月28日,科创板迎来了上市公司数量突破500家的里程碑,IPO融资规模累计达到近7600亿元,总市值突破6万亿元。仅今年一年,共有124家公司在科创板上市,首发累计募集资金超过2500亿元。

  科创板企业总市值占A股总市值的比重不断增加。2022年12月份,科创板总市值为61307亿元,占全A的总市值比重为7.23%。而在2021年12月份,科创板企业总市值占A股总市值的比例仅为6.49%;2020年12月仅占4.25%。

  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表示,在定位上,科创板突出“硬科技”特色,主要服务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因此根据这个定位,结合科创企业的特点,证监会设立了“50万元资产+2年投资经验”的投资者门槛,并制定了科创属性评价指引,明确符合科创板定位和科创属性要求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科创属性评价指引的修订,会影响部分企业是否满足科创板上市要求。2021年4月份,证监会第一次修订科创属性相关指引内容,其中就特别增加了第三项条款,即“限制金融科技、模式创新企业在科创板上市。禁止房地产和主要从事金融、投资类业务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当时新增的第三项条款,直接宣告了蚂蚁集团无缘科创板上市。从“4+5”的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上看,不论是研发投入占比、研发人员占比还是发明专利、营业收入增长率,蚂蚁集团都符合科创板的上市要求。但是,蚂蚁集团的三大业务板块分别是数字支付与商家服务、数字金融科技平台、创新业务及其他,在新增条款约束下,蚂蚁集团无法顺利在科创板上市。而京东数科则主动终止科创板IPO流程。

(文章来源:财联社)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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