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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临时披露义务青松股份及相关责任人收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加入日期:2022-12-29 10:30:02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22-12-29 10:30:02讯:


  12月28日,青松股份及董事长兼总经理范展华、董事会秘书骆棋辉、副总经理柯诗静收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1年9月1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松化工与南平海锦签署了《合作购房协议》,约定青松化工向南平海锦订购位于“建阳西区生态城建平大道南侧、编号为西区生态城B15-06的地块”的商品房,购房款为3972万元。2021年10月25日及11月2日,青松化工向南平海锦支付购房款合计3972万元,购房款全部付清。

  公司副总经理柯诗静为南平海锦股东(持有南平海锦12%股权),公司原董事柯静(任职期间2016年7月8日-2021年9月2日)为南平海锦股东柯诗祺(持有南平海锦25%股权)的胞姐。公司2022年4月27日披露南平海锦为关联方,确认青松化工与南平海锦发生的购房交易事项为关联交易。

  公司未及时履行上述关联交易临时披露义务,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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