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乙类乙管绝不是被动放开 疫情监测发布将调整为一个月公布一次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27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措施有关情况。
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米锋介绍,当前,我国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工作重心从“防感染”转向“保健康、防重症”。实施“乙类乙管”,是综合评估病毒变异、疫情形势和我国防控工作等基础上作出的防控策略调整,是实事求是、因时因势优化完善防控措施的主动作为,是为了不断提升防控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
实施“乙类乙管”,绝不是放开不管,重点是强化服务和保障。要抓实抓细医疗救治资源准备,着力保障群众用药需求,全力做好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群的防护和救治,特别是强化老年人疫苗接种和健康管理,切实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
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李斌表示,从传染病的特征、健康影响、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需要出发,将一种传染病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需要具备相关条件。这是传染病防治法明确要求的,是依法防控的鲜明体现。当前,随着病毒变异、疫情变化、疫苗接种普及和防控经验积累,我国新冠疫情防控进入了新阶段,防控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而我们密切跟踪病毒特点,研判疫情形势变化,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和药物供给,加强医疗救治和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等因素,都为我们调整新冠病毒感染的法律归类创造了条件。因此,调整为“乙类乙管”我们打的是有准备之仗,而绝不是被动的放开。
李斌同时提到,当前全球大流行尚未结束,疫情走向仍有不确定性。世界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对新冠疫情仍保持着高于普通传染病的防控措施。新冠病毒感染调整为“乙类乙管”后,绝不是放任不管,绝不意味着所有防控措施的退出,而是要强化服务、强化保障。接下来,我们将抓细抓实医疗救治资源的准备,着力保障群众用药需求,全力做好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群的防护和救治,切实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努力保障人民健康安全。
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主任医师殷文武介绍,新冠病毒感染调整为“乙类乙管”之后,疾病监测报告及对外发布也将进行调整:调整公布的内容,将公布现有住院病例数,现有重症包括危重症以及累计的死亡病例数,删除既往密切接触者的报告情况,不再区分本土的病例和输入的病例。对外公布的频次也将进行调整,回归到乙类传染病后,一个月公布一次,公布平台为中国疾控中心网站。
国家疾控局副局长常继乐介绍,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法定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现行法定传染病病种共40种,其中甲类2种,乙类27种、丙类11种。乙类传染病中,对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炭疽中的肺炭疽,依法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乙类甲管”。
2020年1月,基于当时对新冠病毒感染的病原、流行病学、临床特征等特点的认识,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后,将新冠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乙类管理,实施“乙类甲管”。当前,根据新冠病毒变异情况和疫情形势变化,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调整后,在防控措施方面主要有以下不同:
一是在传染源发现方面,“乙类甲管”时,主要通过风险职业人群“应检尽检”、风险区域全员核酸筛查等方式发现感染者。实施“乙类乙管”后,主要通过医疗机构就诊、居民自我健康监测、重点人群检测等方式发现感染者。各地要保证社区保留足够数量的便民核酸检测点,保证零售药店、药品网络销售电商等充足供应抗原检测试剂,有效满足居民检测需求。
二是在传染源管理方面,“乙类甲管”时,对发现的感染者和未排除的疑似病例实行隔离治疗措施,同时对密切接触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隔离观察。实施“乙类乙管”以后,对于发现的无症状和轻症感染者,可自愿选择居家健康管理。
三是在社会面防控方面,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后,社会面防控措施将更多集中在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人群,取消或减少对其他场所机构和人员活动的限制,尽量减少对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影响。比如除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特殊场所,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对跨区域人员开展落地检、不再对外溢风险人员开展跨区域协查;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不再采取高风险区“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相应的风险区域管控措施。
四是在国境卫生检疫方面,“乙类乙管”后,对入境人员,不再实施闭环转运、集中隔离等措施,来华人员按海关要求填写健康申明卡,申报正常且海关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的人员可直接进入社会面。对入境物品不再采取预防性消毒,对进口冷链食品不再进行抽样检测。
针对有媒体提问称,从近期公众的反映情况看,有的新冠病毒感染者在就诊过程中发现了肺炎或者是CT出现了“白肺”的现象,有网友认为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感染了原始毒株或者和接种疫苗有关系。针对相关情况,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司长焦雅辉表示,首先可以明确回答现在出现的所谓的“白肺”,与武汉当时的原始毒株和疫苗接种是没有关系的,并且当前的流行优势毒株仍然是奥密克戎毒株。
不是只要肺部出现了炎症就都叫白肺,白肺实际上是一个比较严重肺炎的表现,一般来讲,肺部炎症中渗出比较多,也就是白色的影响区域面积达到了70%~80%的时候,在临床上才会称为白肺。出现白肺时患者会出现低氧血症或呼吸窘迫。焦雅辉表示,并不是只要肺部出现炎症就叫白肺。临床上出现白肺,主要是高龄的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患者,但是占比非常低。
焦雅辉说,她注意到现在网络上大家说的“白肺”,有的不是真正的“白肺”,有的也没有达到一个很严重的程度。多个病原体都可以引发肺部的炎症,严重的时候都可以出现白肺的这样的一个影像学的表现。在治疗上来讲,现在是有成熟的专家共识和治疗的方案,经过治疗,“白肺”的患者当中有相当一部分还是可以好转的。
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冠疫情应对领导小组专家组组长梁万年介绍,为有效防范风险,有必要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加强疫苗接种,特别是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人群的接种。
二是加强药品供应保障,包括中药、西药以及相关的等,千方百计满足群众的用药需求。
三是通过在线健康咨询、科普等,鼓励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优先选择居家隔离照护。对老年人等重症高风险人群,要摸清底数、有专门的人员负责健康管理,提供转运、住院等绿色通道,确保应治尽治、应收尽收。
四是完善医疗机构分级诊疗机制,医疗资源,加强基层诊疗能力建设,统筹新冠感染者的救治和日常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尽最大可能不影响正常的医疗服务需求。
五是做好风险沟通,面向公众加强宣传倡导。围绕健康监测、个人防护、居家合理用药、垃圾弃置等方面给出建议,帮助公众了解如何科学合理用药、何时就医以及去哪里就医等具体问题,促成公众理性应对新冠疫情,避免恐慌。
六是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和维持社会经济日常运行的工作人员。
七是加强病毒变异情况的监测,加强疾病严重性、医疗资源使用情况的监测,尽量避免发生医疗资源挤兑。
中方是否从下月开始发放旅游签证?外交部回应
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27日主持例行记者会。法新社记者提问说,中方发布了关于中外人员往来的新措施,这是否意味着中方从下个月开始发放旅游签证?你能否证实?
汪文斌表示,目前新冠大流行尚未结束,中方将继续根据疫情形势发展,科学动态调整外国人来华签证政策,为不同目的来华的各国人士提供便利。
汪文斌介绍了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相关单位制定的关于中外人员往来暂行措施。汪文斌表示,暂行措施将于北京时间2023年1月8日起实施,中国各驻外使领馆亦将发布相应通知,请来华人员密切关注。同时请注意加强个人防护,降低感染风险。中方将根据疫情的新发展、新形势,持续提高防控的科学精准水平,为中外人员安全健康有序往来创造更好的环境。
发言人汪文斌表示,疫情发生三年来,中国政府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本着科学精准、因时因势的原则优化疫情防控措施。根据“二十条优化措施”“新十条”规定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措施精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相关单位制定了中外人员往来暂行措施。有关内容与国内疫情防控措施相接轨和协调,这有利于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使中外人员往来更加便利、安全、有序、高效。
日本将加强从中国入境的防疫措施
据日本共同社27日消息,日本首相岸田文雄27日宣布,30日起将加强入境防疫措施。对从中国大陆赴日及7天内去过中国的所有人员,日本将实施入境时检测。岸田文雄表示,新冠检测呈阳性的人员原则上隔离7天,并将限制中国航班增加班次。
“乙类乙管”个人防护指南发布
27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个人防护指南》,全文如下:
一、个人日常防疫行为准则
1.提前接种疫苗,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注意咳嗽礼仪,少聚集。
2.保持规律作息、锻炼身体、多喝水、健康饮食、良好心态等方式。
3.居家和工作场所定时开窗通风。做好居室日常卫生。
4.出差或旅行前,关注目的地疫情流行情况,做好出行计划。
5.乘坐飞机、高铁、火车、空调大巴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应佩戴口罩,随时手卫生。
二、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群防疫行为准则
6.60岁及以上老年人、具有较严重基础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等重症高风险人群尽快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降低重症发生风险。
7.在疫情流行期间,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儿童和伤残人士等人群尽量减少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确需前往应全程佩戴口罩。
8.在疫情流行期间,不建议老年人、孕妇、儿童等免疫力较弱的人群进行长途旅行。
9.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儿童等人群如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及时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
10.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儿童等人群应根据相关指南合理使用对症治疗药物,注意药品适用人群范围和多种药品合并使用禁忌,患者本人或监护人要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必要时及时就诊。
三、感染者防疫行为准则
11.感染者居家期间,尽可能待在通风较好、相对独立的房间,减少与同住人员近距离接触,如条件允许使用单独的卫生间。避免与同住人员共用餐具、毛巾、床上用品等日常生活用品。
12.感染者非必要不外出,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需外出,应全程佩戴N95或KN95口罩。
13.感染者根据相关指南合理使用对症治疗药物,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尤其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儿童和伤残人士等特殊人群要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必要时及时就诊。
14.陪护人员尽量固定,首选身体健康,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及加强接种的人员。
15.做好居室台面、门把手、电灯开关等接触频繁部位及浴室、卫生间等共用区域的清洁和消毒。使用常规家用清洁产品并按说明使用,注意清洁剂和消毒剂的安全存放。
12月26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4436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48例(广东22例,黑龙江13例,上海4例,四川4例,北京2例,浙江2例,辽宁1例);本土病例4388例(广东1976例,北京628例,云南290例,重庆283例,湖北256例,福建217例,四川157例,湖南143例,上海88例,山西73例,天津51例,河南38例,江西33例,陕西27例,浙江26例,黑龙江24例,山东22例,河北14例,宁夏14例,青海7例,广西5例,内蒙古4例,江苏4例,海南3例,贵州3例,辽宁2例)。新增死亡病例1例,为本土病例,在四川;新增疑似病例7例,均为本土病例(北京4例,湖北1例,广东1例,云南1例)。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647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58例,本土病例1589例(广东882例,河南195例,北京119例,重庆57例,福建54例,云南43例,陕西32例,浙江31例,上海24例,湖南21例,山东18例,天津14例,内蒙古13例,四川13例,湖北12例,广西12例,山西9例,黑龙江9例,江西6例,新疆6例,河北4例,吉林4例,青海4例,江苏3例,宁夏2例,辽宁1例,贵州1例),重症病例较前一日增加227例。
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396例(无重症病例),无现有疑似病例。累计确诊病例29036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28640例,无死亡病例。
截至12月26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48550例(其中重症病例928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353295例,累计死亡病例5242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407282例,现有疑似病例30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9217549例。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501931例(出院109842例,死亡11509例),澳门特别行政区1984例(出院1699例,死亡23例),台湾地区8713634例(出院13742例,死亡15113例)。
没阳过的人跟“阳康”接触会被感染吗?
近期,不少新冠病毒感染者经过居家治疗后逐渐康复,但还有一部分是未阳的,这些人被网友称为是闯入了防疫“决赛圈”。这些人担心跟“阳康”接触会被感染吗?
多位感染学专家表示,如果“阳康”们返岗前的几次抗原检测都是阴性,已经不再具有传染性;同时提醒不能单纯以感染的时间来判断是否有传染性,“阳过”们在返岗前可以做一次抗原自测。
“差不多从10天前,我身边的同事接二连三都阳了,上班的同事越来越少,如今已成了公司的‘独苗’,现在同事们开始陆续返岗。” 来自北京朝阳区的曹先生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对于自己能够挺进“决赛圈”,曹先生表示很庆幸,但跟已经返岗的“阳过”的人接触,有些人还有咳嗽的症状,还是有点担心。
“感染者只有在感染期和发病期,身体内含有新冠病毒,才会传染给其他人。” 传染病诊治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感染病科主任盛吉芳教授12月25日在接受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采访时表示,“新冠病人经过治疗康复后,如果抗原自测都是阴性,说明身体里毒素已经清除,体内已无病毒复制,也就不再具有传染性。”
对于有些“阳过”的人认为都已经感染一周多或十多天了,现在也没有症状了,应该已经康复没有传染性了。盛吉芳强调,每个人的体质不一样,年龄不一样,病情也不一样,有的人感染者转阴时间长,有的人时间短,并不能单纯依据感染的时间来判定是否转阴,还是应该做一个抗原检测。
北京佑安医院感染综合科主任医师、小汤山方舱医院医疗专家李侗曾此前接受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采访时也表示,“如果仍有咳嗽症状,在返回工作岗位以及外出探亲访友的时候,建议大家戴口罩,尤其是在养老院、医疗机构等重要岗位工作的人员,一定做好防护。如果要探视高龄老人、婴幼儿,最好是等到距离发病时间不少于10天以后,同时满足转阴的条件,这样可以基本认为没有问题了。”
在个人防护方面,盛吉芳强调,“阳康”们返岗还是应该坚持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等,保持安全距离,同时还要注意保暖,同时要多喝水,保持鼻黏膜湿润,这对避免其他病毒感染仍十分重要。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昨天(26日)发布了《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方案指出,我国已具备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由“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的基本条件。
我国传染病防控依法实施分类管理 动态调整
方案要求调整人群检测策略,社区居民根据需要“愿检尽检”,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分级分类救治患者。
那么,我国将新冠病毒感染从乙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调整为乙类传染病按乙类管理的主要依据是什么?为何会在当前做出这样的调整?总台央视记者近日专访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冠疫情应对领导小组专家组组长梁万年。
梁万年介绍,目前我国法定传染病共有四十种,其中甲类传染病2种,乙类传染病27种,丙类传染病11种。
甲类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此类传染病发生后,报告疫情的时间限制,对病人、病原携带者的隔离、治疗方式以及对疫点、疫区的处理等均强制执行。
乙类传染病包括新冠、非典、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要求采取严格的管控措施。
丙类传染病为监测管理传染病,包括流感、流行性腮腺炎等。
分类管理一直是我国传染病防控的策略,一直实行动态调整,依法科学管理一直是我国应对传染病的基本原则。具体将一种传染病划定为法定或者不列为法定传染病,列为哪类法定传染病,是综合考虑病原体特性、疾病特征、传播速度和范围、对生命健康的危害、对社会经济的影响,以及人群免疫力、卫生系统的防控救治能力等因素而做出的决策,随着这些因素的变化,传染病的分类就会做出相应的调整,相应的防控策略和措施也会相应地优化调整。
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冠疫情应对领导小组专家组组长 梁万年:新冠这个疾病在早期发现的时候,我们对它并不是太了解,不论是病毒的特性,还是疾病的流行病学特征,包括对生命对健康的危害等等,再加上我们还不完全具备有效的抵抗能力,比如我们人群的免疫力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因为它来势汹汹、突如其来,所以国家把它定为乙类传染病,实行甲类管理是非常正确的,而且实践也证明这种乙类甲管的措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有效地保障了老百姓(行情603883,诊股)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在我们一些关键的一些情况发生了变化,在这种情况下,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同时为了更好地统筹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更好地聚焦重点的防控领域和措施,更加科学地进行疫情防控,所以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的条件已经具备。
调整为乙类乙管不是放任不管
一些人认为调整为乙类乙管意味着防控力度降低,那么现在这个时候我国疫情防控的重点又是什么?梁万年对于这些大家关注的问题也予以了回应。
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冠疫情应对领导小组专家组组长 梁万年:首先,这种调整是一种依法科学有序的动态调整,不是完全放开不管,调整目的是更精准更科学地防控疫情,更有效地利用相关的资源平衡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我们在决定某一项防控策略和措施的调整,包括这次将传染病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始终秉承的一个理念,还是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这个是没有变的,所以大家不能把它理解为从“乙类甲管”变成“乙类乙管”,是放任不管了。
梁万年表示,当然在调整为乙类管理后,在感染者与密接人员隔离、疫区封锁、交通卫生检疫等防控措施上都会做出相应的调整。疫情发生三年来,我们一直在、现在也正在针对这些风险积极准备,保障调整的平稳过渡。
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冠疫情应对领导小组专家组组长 梁万年:要坚定信心,最大可能来保护人民的生命健康和身体安全,所以信心是特别重要的。从国内的情况来看,我们有些地方已经或者正在渡过我们第一波的最高峰的冲击,并没有出现大家比较害怕的大面积重症死亡这种情况,这就告诉我们要有信心。现在我也深刻地感受到中国的老百姓正在和我们的政府和我们的部门一道在共同抗疫,来对抗疫情的上升、播散。另外,我想第一波的短时间内的这种传播,我们还是要在科学上要注重加强疾病的监测,要看它的变异的情况,我们还是要继续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