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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坤维:跨界锂矿受挫股价腰斩鞍重股份投资者咋办

加入日期:2022-1-14 10:00:17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22-1-14 10:00:17讯:

  有锂走遍天下,沾锂股价就大涨,可是对于鞍重股份而言,股价是因沾锂而大涨,又因为失去锂而大跌在,应验了一句老话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可是一则有头没有结果的并购案,投资者遭遇了巨大损失,这损失究竟该咋算?

  鞍重股份主营煤炭、钢铁、矿山、筑路等行业专用大型振动筛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来与锂没有什么太多关联,最近数年,业绩也不是很理想,股价走势也很低迷,全市场为锂疯狂之际,鞍重股份也是不甘寂寞,希望搭上新能源快车,出发点或许是好的,可是结局是很悲催的。

  据雪球网,鞍重股份早在2021年6月,公司便与江西同安签订《现金购买资产意向协议》拟以自有资金收购江西兴锂科技有限公司不低于51%股权,2021年8月公司进一步公告,拟以自有资金收购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强强投资持有的江西同安51%股权,并与强强投资、张强亮、张洪斌等各方签署《现金购买资产意向协议》,鞍重股分股价开始了大涨之旅,从6月底算起,鞍重股份股价上涨了200%以上,最高达到38.91元,
  问题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这一收购案并没有善终,深交所要求鞍重股份说明,截至目前,公司收购江西同安51%股权的具体进展情况及后续时间安排,公司是否及时、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收购股权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及终止实施的风险。因为强强投资无法取得更新后的《采矿许可证》,去年12月7日晚间,鞍重股份在最新的回复公告中透露,江西同安51%股权收购案已经陷入了实质性障碍,这一收购案还没有画上句号,1月10日,鞍重股份发布公告,称终止以自有资金收购江西同安不低于51%股权,对于终止的原因,公司的解释是“由于谈判期间原矿价格及外部宏观环境波动较大,交易双方始终无法就最终的收购价款达成一致意见。同时,由于签署正式协议所要满足的全部前置条件尚不具备,正式协议的签订也存在实质障碍。”

  鞍重股份因为收购锂资产而股价大涨,最终又因为没有能够成功收购锂资产而股价大跌,客观一点说,也有市场大环境因素,目前股价是13.62元,已经是腰斩还不止,当初那些冲着鞍重股份锂矿而去的投资者,可能不仅仅没有享受到沾锂就大涨的喜悦,而是收获了满满的亏损,该找谁说理去?

  现在追问这一收购案,当初是不是做了尽职的调查已经不是很重要,关键是重要股东逢高减持了不少股份,从这一收购案中获得不错收益,这个收益是建立在收购锂矿资源的基础之上的。

  鞍重股份当初公布的并不是正式的收购方案,而是一种意向性收购方案,存在诸多不确定性,但是从投资者角度看,一旦收购成功,意味着鞍重股份基本面发生变化,股价就应该上涨,从而忽略了收购不成功的风险,投资者遭遇投资损失,固然有投资者本身的错在内,但是上市公司公布的意向性方案起到了关键作用,这就需要拷问意向性方案公布的合理性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属于强制披露范畴,达不到50%属于自愿披露范畴,从有关材料看,鞍重股份本次收购不构成重大重组,属于自愿性信息披露范畴,但是一般公司对于收购尤其是跨界收购,为了信息披露的准确客观,一般都会选择披露。但是因为公布的是意向性方案,这就给了上市公司一个利用信息影响股价的机会,尤其是在大股东等重要股东存在减持动机下,可以借助市场炒作股价之际,逢高减持实现利润最大化。

  但是意向性收购方案并不是正式的合同范本,不具有任何的法律约束力,根据百度百科,意向性协议或者是合同,是合作双方通过会谈,就双方共同合作的愿望和领域达成原则性协议。反映了双方的意愿.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意向性协议可能执行,也可能不执行,不执行时,不追究法律责任,但有道义上的责任,因此意向性协议也可能成为某些人合理合法的忽悠手段。但是要想追责,还找不到任何的理由,只能咽下这个哑巴亏。

  资本市场是一个信息场,如何杜绝资本玩家利用意向性协议虚晃一枪忽悠投资者,就是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问题,尽管A股秉承披露就担责,可是面对意向性披露,究竟该谁担责,恐怕是找不到担责的主,就像鞍重股份,意向性收购方案最终没有成行,谁来担责?可能各方都会觉得自己很冤枉,也无需担责。

  尽管找不到担责的人,但是意向性协议带来的股价上涨,重要股东离场这样的事情,是需要引起足够重视的,如何杜绝这样的悲剧发生,减持规定需要修改,那就是意向性合同没有转变成真实收购合同以前,重要股东是不能减持股份的,一旦减持了股份,收购方案最终没有成功,就是二级市场投资者买单了,这是不公平的。

  另外意向性合同不具有法律约束性,签订也就带有更多的随意性,但是投资者却无法知晓意向性合同究竟有多大成功率,不介入,可能会失去机会,而介入,又有合同难以签订的风险,这种游戏并不好玩,因此意向性合同应该禁止披露,要披露就是披露正式收购合同,避免某些资本玩家利用意向性合同影响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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