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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归母净利润的20%将打水漂?A股“插座大王”违反反垄断法被罚近3亿

加入日期:2021-9-29 8:36:23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21-9-29 8:36:23讯:

  “靴子终于落地,2.94亿的罚款减去2.58亿的补贴,3600万的亏损可以接受。”在公牛集团(行情603195,诊股)雪球平台披露的一则公告下方,有投资者这样评论。

  9月27日收盘后,公牛集团发布公告指出,于2021年9月27日收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相关规定,构成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其被处2020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98.27亿元3%的罚款,计2.9481亿元。

  “公司深刻反省并全面整改,拟不再申请行政复议。”9月28日晚间,公牛集团方面在回应《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称。根据公司此前说法,上述处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持续发展造成重大影响,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不过,同花顺(行情300033,诊股)数据显示,上述公告披露后,9月28日开盘后,公牛集团股价一度下跌近3%。截至收盘,其报162.60元,股价下滑了0.85%。目前,公牛集团的市值为977.57亿元。

  四个多月靴子落地

  关于此次公牛集团被罚一事的时间轴要往前移一些。

  根据公牛集团早前的公告,5月11日,其收到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上报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立案报备的函》,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当时,在相应的公告中,其并未作更多详细说明。对此,当时就有业内人士解释称,所谓交易相对人一般指的就是与公司经营密切相关的经销商。

  此次公牛集团并未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全部内容,其在决定书主要内容部分指出,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公牛集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规定,构成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

  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上,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完整版大致还原了整个事件的经过。这份决定书显示,经查,自2014年至2020年,公牛集团于全国范围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在转换器、墙壁开关插座、LED照明、数码配件等电源连接和用电延伸性产品销售渠道与交易相对人(经销商)达成并实施固定和限定价格的垄断协议,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根据决定书,在签订《经销合同》的同时,经销商需要签订《承诺书》,承诺遵守公牛集团的价格管控体系,如“经销的墙壁开关插座全系列产品零售价不低于公司下发价格表6.5折,G09系列产品不低于公司下发价格表5折”“遵守公司公布的经销产品建议价格体系(包括但不限于日常零售价、一般活动价、大促价)”等。

  据称,公牛集团固定和限定价格的行为在线上和线下经销商均得到了实际执行,当事人还通过强化考核监督、委托中介机构维价、惩罚经销商等措施,进一步强化固定和限定价格协议的实施。而经销商一旦发生窜货、低于最低价格销售等违反当事人的价格政策行为,公牛集团的督查部门核实后,在B2B系统里发通告,将会以扣分、收取违约金(扣除经销商返利或者保证金等)、取缔经销资格等方式予以惩处。据悉,2020年度,其线上线下(行情300959,诊股)发出违约通告1000多份。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公牛集团的垄断行为称作垄断协议,而垄断协议里边又包含两种,一种是横向垄断协议,即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之间所达成的协议,另一种则是纵向垄断协议。“纵向垄断协议指的就是上下游的企业之间所达成的协议,比如说这个是固定向第三人转售的价格,还有限定向第三人转售的最低价格。这就是公牛集团跟它的代理商之间所签订的协议,要求这个这个代理商只能按照某个价格销售商品,或者是不能低于某个价格销售商品,这就属于是固定向第三人转售的价格,或者是限定向第三人转售的一个最低价。”

  处罚将影响今年业绩

  违反《反垄断法》的公牛集团也被处以了相应的惩罚。

  前述决定书显示,鉴于公牛集团在接受调查时能积极配合,深刻认识垄断行为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其停止违法行为,决定对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2020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98.27亿元3%的罚款,计2.9481亿元。而公牛集团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上缴罚没款。

  记者注意到,对于这一罚款金额的大小,目前外界的关注度也较高。

  赵占领向记者表示,根据反垄断的规定,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这个案件是按公牛上一年度销售额的3%进行处罚,属于法定的责任范围之内。”

  赵占领还一并表示,正常情况下,违法行为实施的时间越久,经营者的非法所得越高。违法实施垄断协议的法律责任除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之外,还包括没收违法所得。他认为,这个案件中没有没收违法所得的具体原因不清楚,也有可能是公牛主动向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执法机构依法可以酌情减轻处罚。

  天眼查APP显示,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法定代表人为阮立平,注册资本约6亿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家用电力器具、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照明灯具制造、加工等。去年2月6日,公牛集团正式登陆资本市场,发行价格59.45元,募集资金35.67亿元。

  根据公司此前公布的业绩报告,2021年上半年,公牛集团实现营业收入58.20亿元,同比增长41.6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21亿元,同比增长76.85%。值得一提的是,今年8月6日,公牛集团曾收到政府补助款2.586亿元。

  在昨日晚间的公告中,公牛集团指出,上述处罚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3%,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12.74%。本次处罚预计会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2.9481亿元,具体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牛集团还在公告中表示,自收到反垄断立案调查告知后,公司第一时间成立了由董事长兼总裁为组长的反垄断合规自查及整改小组,组织内部全面自查、整改和落实,不断强化企业及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守法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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