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9月26日,新三板基础层公司ST亘峰(837865)未披露公司、实控人郝宝玉与投资人签订股份认购协议,及所认购公司股票由郝宝玉代为持有,公司及实控人郝宝玉被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董秘吴志玲被通报批评。
2017年11月,ST亘峰与中介机构海浦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浦朔)签订《融资居间服务协议》。在上海浦朔的推介下,ST亘峰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郝宝玉与投资人分别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书》及《承诺函》。投资人将资金汇入郝宝玉个人账户,合计认购2465.75万股股份,占郝宝玉所持股份的49.39%,所认购亘峰嘉能股票由郝宝玉代为持有,公司未予披露。
ST亘峰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郝宝玉、董事会秘书吴志玲未能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对上述行为负有信息披露责任,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相关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做出给予ST亘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郝宝玉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给予董事会秘书吴志玲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ST亘峰专业从事煤矿固体废弃物煤矸石资源化处理再利用。2021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为1756万元,亏损6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