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 4月6日,银保监会网站于今日披露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浙江遂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遂昌农商行”)因同业业务不审慎行为、违规发放借冒名贷款行为、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行为,被处以罚款85万元。
银保监会认为,遂昌农商行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故被处以罚款85万元。
据企查查显示,遂昌农商行成立于2005年4月份,法定代表人为刘俊毅,注册资本为17713.04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所属行业为货币金融服务,经营范围包含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