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证券法实施后,“狂人”伯朗特董事长尹荣造要带领公司实现万亿营收的梦想遇到难题,与其合作了10年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伯朗特2020年年报不背书,原因是该公司“应用商销售模式下收入真实性存疑”。
而伯朗特显然不接受天健的做法,在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声:前九年都是标准无保留,在第十年,却对一个连续经历了三年“创新应用商模式”的“标准无保留”说成“无法发表意见”的“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难道这个社会“价值观”都是在赤裸裸的“屠杀企业家创新”吗?
天健的做法没有错,保持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的护身符。伯朗特喊冤也没有错,同样的模式,过去三年天健都背书,这次却不行。
究其原因,2020年3月份实施的新证券法威力开始显现,中介机构要真正担任起“看门人”,否则将会被终生追责。
最为典型的案例就是,2021年3月,为康美药业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广东正中珠江会所被没收业务收入和罚款共5700万元。
天健给伯朗特年报非标
“年审季”也是“分手季”。在2020年财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后,伯朗特与合作10年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分手。
资料显示,从2011年至2020年,天健已连续10年担任伯朗特审计机构。期间经历了伯朗特2013年股份改制、2014年挂牌新三板、2019年上市辅导。
2014年至2019年期间,天健均给该公司年报出具“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但对于2020年年度报告,天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是对伯朗特销售收入的真实性产生质疑。
天健出具的伯朗特2020年财报审计意见专项说明显示:伯朗特2020年营收5.92亿元,其中应用商营收4.39亿元,占营收的74%,针对伯朗特公司应用商销售模式下收入的真实性,无法实施进一步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另外,天健指出,对于伯朗特2020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3.98亿元,无法判断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是否合理。
针对这份“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伯朗特董事会表示“不理解”。董事会认为,公司应用商销售模式自2016年12月开始,已历时4个完整的会计年度,2017-2019年审计期间,天健一直认可公司应用商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方式,本期则提出了更为严格的审计程序,要求一级应用商及二级应用商提供机密的销售台账和收支明细,公司对在公司销售模式并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天健提出更为严格的审计程序的情形持保留态度。
也正是这次审计之后,伯朗特与天健“不欢而散”。4月9日,伯朗特发布变更审计机构的公告,计划换掉天健,给出的理由是:因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法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于2021年2月3日出具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直至公司发出律师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4月7日出具2020年度审计报告,其延期出具2020年度审计报告行为导致公司多次变更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影响公司年报披露及相关计划。
新证券法威力
同样的模式,同样确认方式,天健做法为何前后矛盾?新证券法是关键。
在资本市场,审计机构、保荐机构、律所等中介机构担任着“看门人”的角色。2020年3月新证券法实施后,进一步从刑法维度压实中介机构的责任,加大对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犯罪的刑事惩罚力度。
新证券法提高了证券服务机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由原来最高可处以业务收入五倍的罚款,提高到十倍,情节严重的,并处暂停或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等。
另外,新证券法还首次确立集体诉讼机制,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赔偿责任的风险更加突出,被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或补充赔偿责任的案例也越来越多,中介机构担责将常态化。
监管层也进一步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与处罚。数据显示,新证券法施行1年以来,共有34家会计师事务所被证监会和地方证监局点名。
今年2月19日,证监会通报2020年审计与评估机构检查处理情况,拟对8家次审计机构及28人次注册会计师出具警示函。
今年3月份,证监会公布对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罚结果。原因是上市公司康美药业在2016年至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275亿元,虚增货币资金887亿元,而正中珠江在对康美药业财报审计中出具虚假审计报告。最终,正中珠江被没收业务收入1425万元,并处以4275万元罚款,共计5700万元,创下审计机构被罚金额最高纪录。
“对于会计师来说,一方面受雇于上市公司,一方面担当着给上市公司“挑刺”的角色,这是一个微妙的定位。保持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的护身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董事长朱建弟表示。
面对环境的变化,对于伯朗特应用商模式下形成的74%收入,天健无法实施进一步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出具非标就是唯一的选择。
真假创新
伯朗特与天健在财报审计意见之间的争议,与伯朗特的应用商销售模式有关。对于该销售模式,伯朗特戴上“创新”的帽子,而天健则以“应用商销售模式下收入真实性存疑”为由,出具“非标”意见。
伯朗特的应用商模式究竟是什么?真创新还是假创新?
资料显示,伯朗特是一家机器人(行情300024,诊股)、机械手生产商。在2016年之前,公司销售模式是直营及经销商销售并存。2016年12月起,公司实行应用商销售模式。
据介绍,在应用商模式下,伯朗特负责机器人和机械手本体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应用商负责对其所销售的伯朗特产品提供终端应用设计、集成及售后服务工作。
2019年7月以后,伯朗特对应用商体系进行分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应用商。公司与各级应用商之间的关系是:公司发展一级应用商,一级应用商再发展二级应用商,二级应用商发展三级应用商。
2020年4月以来,伯朗特销售产品全部通过应用商渠道。伯朗特介绍称,公司与一级应用商之间是相互独立的法人单位,相互之间不存在持股。
对于天健因不能确认应用商销售收入真实性而出具“非标”意见,伯朗特在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声:前九年都是标准无保留,第十年却对一个连续经历了三年“创新应用商模式”的“标准无保留”第四年却说“无法发表意见”的“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难道这个社会“价值观”都是在赤裸裸的“屠杀企业家创新”吗?
伯朗特对此的处理办法也“简单粗暴”:将天健换掉。接班的审计机构的是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
资料显示,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会所,2020年末合伙人4人,注册会计师11人,近3年仅审计了*ST新亿(行情600145,诊股)这1家上市公司。而天健则是头部会所,2019年审计469家上市公司年报,仅次于立信排名第二。
尹荣造“狂人狂语”
伯朗特董事长尹荣造被成为“狂人”,5年前其宣布要融资百亿,如今称要实现万亿营收。
伯朗特在2020年财报中披露称,公司核心竞争力是在“完成伯朗特2049就是造福全人类”的“伯朗特的千年文化”引领下通过伯朗特应用商模式和伯朗特供应链规则“重新定义”机器人。伯朗特的目标是到2049完成年销售超4000万台机器人且营收万亿级。
关于如何实现万亿级营收,伯朗特在去年11月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一篇题为《关于我们》文章中做了说明:
第一步:完成年销售破40万台机器人且发明专利授权破100件和伯朗特一级应用商破1000家。(营收百亿级)
第二步:完成年销售破400万台机器人且发明专利授权破1万件和伯朗特一级应用商破1万家。(营收千亿级)
第三步:完成年销售破4000万台机器人且发明专利授权破10万件和伯朗特一级应用商破10万家。(营收万亿级)
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伯朗特2020年销售机器人7182台,截至2020年末发明专利有11项、一级应用商34家。据财报披露,公司2020年营收5.9亿元。
有券商保代向伯朗特董事长尹荣造发问:“大家都想做机器人行业,都认同机器人行业的发展前景,又都觉得机器人行业难做,您觉得做机器人行业最大的竞争力在哪里?”
尹荣造回复:“谁能把这一堆铁,背到市场上去,谁就有竞争力!”
天健不给伯朗特背书,尹荣造万亿级营收梦还值得期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