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提出到2022年力争每家竞争类企业至少控股1家上市公司,竞争类企业资本证券化率提升到60%以上。除北京外,近期还有陕西、山西等地也对国有资本证券化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
陕西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中提出,2021年至2023年,力争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竞争类企业资本证券化率每年提高20%。山西提出“十四五”期间资产证券化率要达到80%以上。3月底山西证监局召开的2021年辖区公司监管工作会议提出,积极配合和支持山西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和省属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战略,提高省内企业资产证券化率。更早之前,山东提出,到2022年实现混改户数、资产双提升,资产证券化率达到70%。上海也提出,要推动市场竞争类、金融服务类企业集团基本实现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到2022年上海国资系统将新增10家左右企业在科创板上市。上海还明确提出,建立企业集团及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绩效水平分析评价机制,推动上市公司提高发展质量。
分析认为,北京设立的目标较为合理。公开信息显示,去年初北京曾提出到2020年年底前国有资本证券化率力争达到50%。此次北京进一步明确竞争类企业资本证券化率提升到60%以上。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胡迟表示,北京市属国有企业属于竞争类企业的数量较多,强调竞争类国企通过混改并最终实现上市,这符合国有资本有进有退的战略部署,也是一举多得的最佳方式。此外,国有资本进入战略性,符合国有企业发挥战略性支撑作用的功能定位,对北京市也是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