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12月29日消息,泽达易盛(688555)去年与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鑫沅资产)签署资产管理合同,委托理财规模合计金额 50 亿元。截止到2021年9月30日,该公司拥有的货币现金仅为2.47亿元。
对此,上交所发出问询函要求泽达易盛披露签署人员、主要条款、违约责任约定等。具体问询如下:
1、你公司及子公司与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 50 亿元委托理财合同的具体时间、签署人员、主要条款、违约责任约定、鑫通 1 号及鑫福 3 号合同的各自金额,以及上述交易履行的信息披露情况。
2、你公司称 2020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拟使用单笔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进行投资理财,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此次资产管理规模 50 亿元远超 2020 年 4 月 7 日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 3 亿元的投资理财额度,请你公司说明上述合同的签署是否按要求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如未召开,请说明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决策人情况。
3、你公司称合同金额 50 亿元为托管人资产管理合同模板金额,非公司实际投资金额,经与对方协商约定最终以公司实际缴付金额为准。请你公司说明上述表述的依据、出处。
4、你公司称近日与管理人鑫沅资产、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将鑫通 1 号委托财产总规模调低至 8,000 万元,鑫福 3 号委托财产总规模调低至 4,000 万元,后续至产品到期日,上述产品投资规模金额合计为 1.2 亿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上述协商是否签署了补充合同、前述 50 亿元资管合同违约责任的安排以及本次补充合同的主要条款情况(若签署)。
5、请你公司自查并披露自上市以来的对外投资、委托理财,以及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并说明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决策及披露的情况。
6、请你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律师与独立董事勤勉尽责,认真核查本次交易的发生及变化情况,公司公告内容是否存在事实依据,公司对相关事项可能承担的违约责任或风险,就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并予以风险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