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21-12-13 14:18:58讯:
13日,深交所向奥联电子股东刘军胜下发监管函,因其在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奥联电子股份比例累计变动达到5%时,未按规定停止交易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监管函显示,刘军胜作为奥联电子持股5%以上股东,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因主动减持和被动稀释,与一致行动人刘爱群合计持有奥联电子股份的比例由24.06%降至19.37%,合计减少4.69%;12月1日,刘军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91万股奥联电子股份,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奥联电子股份的比例降至18.84%,累计变动达到5.22%。刘军胜在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奥联电子股份比例累计变动达到5%时,未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停止交易奥联电子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12月7日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监管函指出,刘军胜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2.3.1条、第2.3.10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4.1.2条的规定。要求刘军胜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奥联电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图
据奥联电子12月7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刘军胜、刘爱群为兄妹关系,刘爱群系刘军胜的一致行动人。刘军胜、刘爱群本次权益变动后分别持有奥联电子2541.1万股和682.97万股股份。
数据显示,奥联电子以汽车动力电子控制零部件为主要发展方向,主要产品包括电子油门踏板总成、换挡控制器、低温启动装置、电子节气门、电磁螺线管和尿素加热管等。
(文章来源:中新经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