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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盛证券回应“玄学研报”:不是正式研报

加入日期:2021-10-19 20:27:33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21-10-19 20:27:33讯:

  周末,一份研报在股民群体中刷屏,题目为《天干地支在择时中的应用初探》。

  昨日,国盛证券回应称:“该PPT并非我司研究所正式对外发布的证券研究报告,不涉及投资建议。研究所发布报告需事先经过严格的内部审核流程,研究员需将研报上传至内部的研究管理平台,经过质控和合规的审核后通过研究管理平台统一发送给所有签约客户的邮箱,并在研究所的APP和小程序展示。”

  A股“研报乱象”由来已久,一些研报标新立异、博人眼球、力求“出圈”,一直备受争议,更有的研报罔顾事实,无脑唱多,被指“忽悠股民接盘”。近年,监管开始对券商不规范研报重拳出击。

  除了国盛证券的“非正式玄学内部PPT”,今年还出现过这些奇葩研报:

  2021年8月,某券商发布了一篇关于巨星科技(行情002444,诊股)的研报,遭到巨星科技董秘的吐槽,“业绩预测太激进了,公司做不到啊”。可谓是“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

  2021年8月4日,某券商发布雄文《宁德时代(行情300750,诊股)系列之二——储能篇:第二“增长曲线”的终局探讨》,其认为增量赛道储能未来市场竞争十分激烈,预计当下火得发烫的“电池茅一哥”宁德时代最终将占据全球15%~25%的储能市场份额,并且分析得出2060年宁德时代储能业务营收中枢为1714亿元。

  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2021年的研报可以开天眼预测到2060年,令人不知今夕何夕。《推背图》都直呼内行。

  今年,在名为《战略卓有成效,资产质量优异——常熟银行(行情601128,诊股)2021年一季度点评》的研报中,某券商认为:“常熟银行盈利增速修复,战略卓有成效,资产质量优异。预计2021-2023年常熟银行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10.70%/15.35%/15.65%,对应BPS 7.11/7.74/8.46元。”该研报看似平平无奇,实际上亦有非凡之处,即其发布时间为2021年6月4日。二季度已经过完了,券商却在发上市公司一季度业绩点评报告,令人不禁灵魂拷问:“我是谁?我在哪?我在干嘛?”

  如果仔细梳理,可以发现,A股近年历史上的奇葩研报不在少数。

  令人记忆犹新的是2015年民生券商那份《和尚,你又在与哪个女人纠缠?——唐僧的911》。不久后,民生证券再次打造出一份“网红研报”——《“亚文化”深度研究系列之一:粉红当道,宅腐盛行》。标题寥寥数字,内涵丰富剧情引人遐想,堪比那句经典的短故事——“秃驴,竟敢跟贫道抢师太!”

  这两份研报在当时引起极高的话题和讨论,争议很大。随后,民生证券紧急发布一份处罚文件,称上述两份研报文风失当,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公司决定对研究院主要领导和直接负责人均进行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负责人予以降级、扣发部分绩效工资的处罚。

  2015年,某券商分析师覃某接连发布了《爱有多伤人,才能够销魂》、《侠之大者,为国接盘》、《别时容易见时难,东风若无力,官人花残》、《千金散尽还复来,教你闷声发大财》、《你大妈不是你大妈,你大爷还是你大爷》等多篇个人风格鲜明的研报。覃某因此获得“浦电路郭德纲”之美誉,也引起了监管的热切关注。

  2015年6月12日,证监会通报,因该券商违反了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相关规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2016年初,该券商又因研究报告业务不规范而被证监会点名。

  研报奇葩化是券商研究圈浮躁的表现。

  在分仓佣金收入的激励下,券商研报处于卖方市场,属于“供给侧”,在供大于求的竞争环境下,要获得以公募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认同并不容易,分析师便纷纷在研报标题上做文章,希望通过标题抓住买方机构眼球。

  券商研报形式创新、追求可读性无可厚非,但首要的还是要专业、审慎。

  2016年4月,中国证券业协会披露了对6位券商分析师的自律惩戒措施。理由则是前者在监管部门移送的条件线索中,发现这6位券商分析师撰写的研报存在用语不客观、不审慎、过度娱乐化和低俗化等问题,也因此违反了《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准则》的规定。

  2016年6月和7月,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别在其官方微博上,披露了将在四个方面加大上市公司一线监管力度,其中之一便是继续将券商研究报告纳入监管范围。

  去年末,两家券商被监管部门指出研报质量控制不到位,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1年9月,有网友在人民网(行情603000,诊股)“领导留言板”留言表示,证券研究报告本身是引领市场进行价值投资的重要方式,是投资者进行证券投资的核心参考。但目前有些券商的研究报告存在瑕疵,希望能进一步规范。

  对此,证监会回复表示,将持续加强证券公司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监管,规范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良好秩序。

  2020年,证监会发布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 〕20 号),明确了证券研究报告形成、发布、使用等监管规定,要求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证券公司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平、审慎原则,有效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对发布证券研究报告行为及相关人员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做好证券研究报告发布前的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查”,署名的证券分析师应当“保证信息来源合法合规,研究方法专业审慎,分析结论具有合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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