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5日讯中国银保监会网站昨日公布的淮安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淮银保监罚决字〔2021〕11号)显示,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涟水支公司未严格执行内部合规有关规定,未见开展合规管理工作相关材料,员工管理不到位。
淮安银保监分局依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对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涟水支公司警告,罚款人民币1万元。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保险机构或者其从业人员违反本规定,由中国保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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