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 1月20日,新三板基础层公司汀兰股份(838862)收到《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因实控人控制企业占用公司资金,公司未及时披露占用资金情况,汀兰股份及实控人许奕拟被全国股转公司通报批评。
2019年度,浙江浩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卓新材”)因自身经营的资金需求占用汀兰股份资金,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日最高占用额为1391.58万元,占公司2018年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2.89%。
公告显示,浩卓新材为汀兰股份实际控制人许奕控制的企业,许奕持有浩卓新材90.20%股权,并且为浩卓新材的执行董事。
汀兰股份未能及时披露上述资金占用情况,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相关规定,汀兰股份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许奕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资金占用违规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相关规定,全国股转公司拟决定给予汀兰股份、许奕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汀兰股份表示,公司将按照相关业务规则履行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义务,规范运作,提高公司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截至2019年12月31日,浩卓新材的资金占用余额为0元,浩卓新材资金占用事项清理完毕。
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汀兰股份主营业务为化学产品的销售,产品以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为主的石化类增塑剂,主要包含DINP、DOP、DOTP、DPHP等各类产品。2020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为784万元,亏损6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