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每日财报》了解,参与融资的民生信托向人保财险提起保险索赔,人保财险却以索赔原因不在保险合同约定范围内、被保人金凰珠宝尚未提出索赔为由,未作正面回应。民生信托遂于6月1日正式起诉人保财险武汉市分公司。
此前曾因信保业务风险成为“焦点”,这次又深陷“百亿假黄金质押案”漩涡。与此同时,因“内部管理问题”被免职的人保财险湖北省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刘方明,开始接受相关部门调查,被查原因尚未对外公布。
深陷“百亿假黄金质押案”人保财险难撇清
在人保财险为武汉金凰假黄金质押提供担保事件中,截止今年6月份,未到期有效保单多达60笔,保险金额229.4亿元。
外界纷纷猜测,人保财险需对该事件承担230亿元保额,而人保财险方没有向媒体透露任何态度。
据资料显示,人保财险武汉分公司承担险种为财产基本险,其中合同第五条规定:“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二)爆炸;(三)雷击;(四)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而且武汉金凰附加投保保险合同第七条,该条将“盗窃,抢劫风险”免除,因此该合同只对前六项造成的“质量和重量不符合保单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但即使有合同护身,人保财险也不能把责任全部推干净。
据相关媒体列出的资料显示,人保财险等保险公司在受理保单前需对黄金质量与重量进行鉴定测量,且当时银行或信托、保险公司以及金凰珠宝三方均在场并存有全程录像。
据公开资料显示,当时所验黄金为真,如果该情况属实,则有真黄金被后期调包嫌疑,保险公司对该类保险事故需承担责任。
该事件的另一个争论——因为双方在合同中并未定义受益人概念,也没有合同约定,受益人不能被定义为被保险人,信托公司无法直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这里人保财险可以有理由不赔付。
但如果不是基于受益人,而是被担保人的概念。担保法规定:担保物发生损毁,保险公司又需要赔偿被担保人赔偿款项。
正是由于各种因素和争论,人保财险要不要付这笔保险金,还将是一场大的拉锯战。
信保业务衰败迹象显露,前5月保费收入遭“腰斩”
除了深陷“百亿假黄金质押案”,人保财险还因信保业务与玖富对簿公堂。
公开信息显示,6月中旬,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与玖富对簿公堂,起因是双方对技术服务费存在争议,涉案金额为23亿元。双方目前皆发布公告披露相关情况且各执一词。
此前2018年,双方于网贷业务的保证保险合作业务,玖富在公告中称,人保协议应按照“玖富直贷项目”项下协议支付玖富数科服务费用,但人保协议只支付部分费用,还剩22亿元未支付。
因此玖富因此向人保财险索赔23亿元以弥补其未支付款项以及逾期赔偿。随后人保财险在广州地方法院对玖富数科及北京玖富银联科技有限公司提起民事诉讼,称第二个补充协议无效,同时要求玖富数科返还合作协议项下已支付的部分费用及利息。
虽然人保财险对外宣称该诉讼事件不会影响公司财务状况,但其信保业务的衰败迹象早已显露。
截至2020年5月31日,人保财险的信用保证险业务1-5月保费收入为37.23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54.6%。而此前一季度,该业务保费收入为24.97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8%。
此外,据人保财险2019年财报显示,据中国人保(行情601319,诊股)2019年年报,人保财险的信用保证险业务在2019年大幅亏损,承保利润为-28.84亿元,信用保证保险赔付率上升17.9个百分点,达到78.1%。
纠纷投诉缠身,高额罚单满天飞
不仅信保业务成为“利润黑洞”,还有接踵而至的大额罚单。
《每日财报》注意到,2020年仅过半,人保财险各分支机构接收到的罚单金额总额已累计过千万,其中不乏百万元级别罚单。
据公开资料,今年三月份人保财险杭州西湖支公司因存在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的违法违规事实,被浙江银保监局罚款30万元。
今年6月,人保财险两位分公司副总经理因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档案不真实、不完整而被监管机构撤销任职资格,并给予警告并处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而银保监会刚在6月1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通知,明确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总公司及分公司限制条件,划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及配备专业人员具体数量等指标;同时,还指出建立农险经营评估机制,完善退出机制。
这并不是人保财险首次“顶风作案”。还有因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外的其他利益;利用保险代理人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编制虚假的资料等,人保财险某分公司及时任负责人一并遭罚款106万元。
据2019年保险消费投诉总体情况统计,人保财险合同纠纷、理财纠纷等诉讼居各保险公司首位,销售纠纷投诉量居行业第二位。
纠纷投诉缠身,信保业务负增长未平,假黄金质押事件又起,人保财险2020年如何渡过难关,快速突围?《每日财报》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