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证券要闻 >> 文章正文

欺诈上市判10年、激活集体诉讼…代表建言资本市场每天多交易1小时怎么样?

加入日期:2020-5-21 19:34:01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20-5-21 19:34:01讯:

  近日,市场进入两会时间,而关于资本市场的一系列相关议案与建议,也受到市场投资者们的强烈关注!

  其中,有代表提议将“A股交易时间从4小时延长到5小时”,很快成为热议话题,而其他如欺诈发行等证券三罪量刑从判五年增至十年以上、解决独立董事“不独立”问题、整治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股份质押乱象等诸多议案与建议,也都与投资者们的切身利益相关……

  1

  延长A股交易时间至5小时

  据央广网报道,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李东生建议延长证券市场交易时间。

  在他看来,国内主要市场交易时间相对各个国家和地区是最短的,每天交易时间只有4个小时,建议增加到5个小时。

  李东生表示,“比如内地股市下午3点就休市了,香港股市是下午4点,但很多股票在两地都有交易,那1个小时的时间差就会增加一些额外的不确定因素。”

  消息一出,迅速引起热议。

  有人表示支持——

  也有人提出反对——

  还有网友提出,与其单纯延长交易时间,不如在其他方面做出一些改变——

  除建议延长每日交易时间外,李东生还建议不在调休时间进行休市。

  李东生指出,我国证券市场根据社会调休进行休市安排,交易的天数少于其他国家市场。“我们的调休,(例如)把周二、周三拿来做休息了,拿周六周日来补,但周六周日是没法交易的,实际交易的天数就少。”他认为,调休时休市会减少交易时间,增加交易对冲的风险,企业可能因此会蒙受损失,因此建议不在调休时间进行休市。

  但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08年,还有全国人大代表、经济学家程恩富建议,股市交易时间应当缩短1/3或者一半。他认为,股市本身并不创造财富,只是对部分社会财富进行再次分配,“每天3小时足够”。

  2

  欺诈发行等证券三罪判十年以上

  证券市场投资者保护,也是十分受到重视的话题之一。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今年两会带来的议案之一,将欺诈发行、操纵股市和内幕交易行为等三宗罪量刑由一般五年以下改为十年以上。

  消息同样受到不小关注——

  朱列玉在其议案中提出,进一步健全金融法制,修改《刑法》,维护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证券违法违规成本是资本市场的改革目标之一。3月1日实施的新《证券法》,对欺诈发行、操纵股市和内幕交易行为的行政责任从倍数、比例、金额上都有了很大的提升。

  然而,现行《刑法》规定不能完全反映出证券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刑事处罚力度不够,也未能与《证券法》规定的行政处罚责任相匹配,制约了股票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和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他认为,法律面前应当人人平等,不应严惩草根犯罪,却对高智商犯罪网开一面。如果普通的盗窃、诈骗犯罪披上证券三罪的外衣,就可得到减免刑罚的结果,法律的平等性和公正性将会遭到严重破坏。

  因此,他建议修改《刑法》,将欺诈发行等证券三罪的量刑由五年以下改为十年以上,提高证券犯罪者的犯罪成本,进一步治理证券市场的乱象,以发挥法律规范的调整作用。

  3

  解决独立董事“不独立”问题

  同样是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他还建议通过投资者机构统一管理,解决独立董事“不独立”的问题。

  他表示,独立董事制度创设的最初目的,在于加强对大股东和管理层的内部监督以保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然而目前国内多数独立董事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大股东不仅可以凭借股权优势在股东大会的选举中起决定性作用,也往往控制着公司董事会。这也间接说明了我国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是由大股东选举产生。

  这种情况下,便有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和大股东利用自身股权的优势实现对独立董事的操控,或者提名自己熟悉、了解的人担任独立董事,严重影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毕竟,独立董事的薪酬由董事会制定,上市公司直接支付。就可能导致独立董事在行使监督职责时,会考虑到其监督董事会或大股东的行为可能会直接影响薪酬标准,从而无法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甚至可能为了提高报酬而向董事会低头,为大股东的利益服务。

  4

  尽快“激活”证券集体诉讼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证监局党委书记、局长李秉恒此次的一项议案,则是建议尽快“激活”证券集体诉讼。

  他提出,新《证券法》生效实施以来,集体诉讼的具体实施还处于探索阶段。建议尽快出台司法解释,细化证券代表人诉讼的关键环节,让诉讼制度实现从“立起来”到“用起来”的转变。

  同时,他建议设立证券行业不良资产处置机构,有效化解债券违约等风险。

  当前,证券不良资产处置中存在缺乏专门机构、处置周期较长、处置手段不足、证券资产持有人相对分散、困境企业对接产业资本的渠道不畅等问题,迫切需要成立专门的证券处置机构推动风险化解相关工作。

  5

  鼓励大盘股缩股或合并股份

  全国人大代表、铜陵有色副总经理丁士启建议,制订相关政策,把缩股或合并股份作为市值管理工具。丁士启表示,大盘股市值大,权重大,市场影响大,应鼓励大盘股缩股或合并股份,引导投资者关注大盘股,投资大盘股,让大盘股助推资本市场发展。

  丁士启表示,缩股或合并股份是境外市场普遍采取的一种方式。缩股或合并股份的好处包括:一是提升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值,解决投资者顾虑;二是增厚安全垫,避免股价临近面值;三是打通实体经济直接融资渠道。

  此外,丁士启建议,制定更灵活的退市政策,避免业绩较好的大盘股因市场波动导致股价临时性低于面值引发退市风险。

  6

  整治对外担保股份质押乱象

  近年来,上市公司大股东违规对外担保、违规质押股份最终“爆雷”的问题也愈发受到关注。

  为进一步稳定金融秩序,落实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部署,全国人大代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兼首席合伙人朱建弟表示,在工作实践中,发现上市公司的一些操作如对外担保、股份质押等方面,违规时常发生,但《公司法》一直未能明确具体规定,一些上市公司大股东违规钻了空子,并给法院裁决带来混乱,给国家和投资人带来巨额损失。

  担保方面,他建议对条款增加上市公司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除非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其为善意。

  股权质押方面,他则建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的业绩承诺补偿方,在业绩补偿期间内,未经上市公司同意,擅自违反承诺,对外质押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所取得的限售股票的,股票质押合同无效,除非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其为善意。

  朱建弟表示,近年来,上市公司并购行为中的对赌纠纷案例日益增多,而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是业绩对赌承诺还没实现,但相关方的股权质押行为已经发生,金融机构也已放款,希望之后可以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文章来源:金融投资报)

编辑: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