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时报网
——95%湖北上市公司复工率大于80%,辖区资本市场融资能力、服务能力恢复很快
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湖北省首当其冲,辖区内上市公司亦受到极大影响。在强有力的防控措施之下,境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湖北省解除离鄂离汉通道管控,经济社会生活逐步恢复正常。如今,湖北省上市公司复工复产情况如何?辖区内资本市场恢复得怎么样?在两会召开前夕,证券时报记者专访了全国人大代表,湖北证监局党委书记、局长李秉恒。
全国人大代表 湖北证监局党委书记、局长李秉恒
李秉恒表示,湖北解除离鄂离汉通道管控以来,湖北上市公司复工复产的节奏加快,逐渐走上正轨,截至5月8日复工率大于80%的有104家,占比95.41%。湖北省资本市场的恢复情况亦较为乐观,资本市场融资活跃度不降反升。李秉恒介绍,辖区企业今年前4个月股权融资总额同比上升243%,债权融资总额同比上升26.80%。此外,湖北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再融资的融资总量、过审家数和筹划家数等方面增量显著。
对于新《证券法》,李秉恒认为有诸多亮点,为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湖北证监局将聚焦提高辖区内上市公司质量,坚持管少管精原则,紧盯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对风险苗头和违规问题“打早、打小、打疼”。对于防范和化解风险,李秉恒认为这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必须坚持稳字当头,必须坚持做好重点领域的风险防范处置,必须坚持在支持疫情防控和实体经济恢复发展中平稳缓释化解各类风险,实现稳定和发展的有机统一。
建议设立证券行业不良资产处置机构
尽快“激活”证券集体诉讼
证券时报记者:您今年的建议关注哪些方面的内容?
李秉恒:今年我主要带来了四个方面的建议。
一是建议设立证券行业不良资产处置机构,有效化解债券违约等风险。当前,证券不良资产处置中存在缺乏专门机构、处置周期较长、处置手段不足、证券资产持有人相对分散、困境企业对接产业资本的渠道不畅等问题,迫切需要成立专门的证券处置机构推动风险化解相关工作。二是建议成立长江经济带发展银行。长江经济带发展银行定位为区域性政策性发展银行,主要用于支持“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探索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的长江经济带重大项目,总部建议设在武汉。
三是建议制定发布新三板市场监督管理条例。明确新三板市场的基本功能,实现错位发展。明确新三板市场自律监管权限,完善市场内生生态。规定全国股转公司的组织管理要求,区别于沪深交易所会员制,实现股转公司公司制规范发展。四是尽快“激活”证券集体诉讼。新证券法生效实施以来,集体诉讼的具体实施还处于探索阶段。建议尽快出台司法解释,细化证券代表人诉讼的关键环节,让诉讼制度实现从“立起来”到“用起来”的转变。
细化服务举措助力复工复产
辖区资本市场融资能力恢复很快
证券时报记者:湖北及武汉解封有一段时间了,当前湖北上市公司最新的复工复产情况怎么样?湖北证监局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哪些支持,效果如何?
李秉恒:湖北解除离鄂离汉通道管控以来,湖北上市公司复工复产的节奏加快,逐渐走上正轨。截至5月8日,辖区109家上市公司中,复工率大于80%的104家,占比95.41%;部分复工的4家,占比3.67%;少量复工只有1家。部分复工和少量复工的5家企业中,有2家是由于自身经营问题尚未完全复工,有3家是由于所处行业受疫情防控影响,还需一段时间才能完全复工。
疫情发生以来,湖北证监局积极细化落实服务举措,为复工复产和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撑。
首先是第一时间成立“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两手抓、两手硬。一方面全面负责辖区资本市场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辖区资本市场稳定运行。一方面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地方经济恢复发展。其次是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武汉刚刚宣布管控,我局就分析预判疫情对辖区资本市场带来的影响,向证监会等部门提出工作建议,大部分支持政策建议被采纳。会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出台了地方《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保障平稳运营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全力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等文件和一系列地方支持政策。
第三,积极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和问题。例如,疫情期间及时协调宜昌市金融局,帮助辖区上市公司三峡新材解决了原材料无法运输问题,有效保障了公司生产。指导上市公司大股东与证券公司协商股票质押展期,缓解部分上市公司复工复产的流动性压力。截至5月8日,全省共10家上市公司大股东5.26亿股股权质押延期或展期,涉及借款金额26.18亿元。指导受疫情影响确有困难的上市公司做好延期信息披露相关工作,解决企业后顾之忧。第四,服务企业开展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及时将资本市场支持政策传导给企业,做好政策解答和业务对接。
虽然受疫情影响,但辖区资本市场融资能力、服务能力恢复很快,效果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剔除政府债影响后的直接融资同比实现增长,辖区企业资本市场融资呈现更活跃态势。今年1~4月,辖区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总额为407.32亿元,同比虽然下降,但今年前4个月湖北政府债券还未在交易所发行,剔除政府债影响,直接融资总额同比增长43.04%。其中,股权融资总额73.38亿元,同比上升242.74%;债权融资总额333.94亿元,同比上升26.80%。此外,截至今年4月底,湖北还有27家公司已经取得交易所债券发行批文,金额合计569.72亿元。疫情影响下,辖区企业资本市场融资活跃度不降反升。
二是并购重组、再融资的融资总量、过审家数和筹划家数等方面增量显著,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运作的积极性更高。今年以来,湖北有3家公司通过首发上市融资14.40亿元;2家上市公司完成再融资,融资总额57.13亿元,去年同期只有1家公司完成再融资8.14亿元。今年有2家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再融资方案已获批文,1家方案已过会审核,预计3家公司合计融资额近100亿元。去年同期只有1家上市公司再融资方案过会,融资额4.25亿元。此外,今年1~4月还有12家公司发布再融资预案,去年同期只有8家公司。
这些成效得益于证监会的支持政策,得益于省委省政府对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视、推动和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这些数据也说明疫情影响下,辖区企业迫切需要资金来应对疫情影响、恢复发展和实现提质增效。下一步,证监会还将抓紧推出有利于更好支持疫情防控和实体经济恢复发展的改革措施,确保“深改12条”有序推进、渐次开花。我局将进一步做好支持政策、改革措施的落地落实,切实为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全面复苏贡献资本市场的力量。
密切关注创业板注册制改革
多措推动新模式企业上市
证券时报记者:湖北省政府此前提出上市公司五年倍增计划,创业板注册制改革落地,如何抓住这一机遇迅速实现湖北辖区上市公司数量的倍增?
李秉恒:湖北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全省资本市场发展,近年来在推动企业上市工作方面力度很大、成绩明显。2018年以来,全省新增境内上市公司13家。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备受瞩目,湖北也一直在密切关注,蓄势待发,希望推动一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企业上市,促进全省经济和高质量发展。
一是宣传发动,政策入心。以“上市云”为载体,联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湖北资本市场培育基地,通过微信公众号、专题培训等方式,及时向企业传导创业板改革政策动态,让企业对创业板注册制有所了解,对自身是否符合其上市条件有个初步判断。二是摸排调研,重点对接。目前,全省拟上市后备企业资源有几百家。我局联合政府有关部门先对这些企业进行了摸排,其中百余家纳入了创业板后备企业库,50多家被列为重点培育对象。接下来,我们还将深入各地市州,通过多种方式进一步挖掘更多符合创业板定位的企业重点培育。三是优化服务,加强指导。充分发挥深交所湖北资本市场培育基地及保荐代表人联系市州工作制度作用,点对点为企业服务,提供专业咨询和指导。同时,以辅导监管为抓手,督导中介机构履职尽责,扎实开展辅导工作,指导企业做好申报准备,以高质量推动更多企业成功上市创业板。
新《证券法》提供坚强法制保障
五方面推动上市公司规范发展
证券时报记者:新《证券法》已经落地,对信息披露、财务造假等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您觉得新《证券法》将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产生哪些作用?湖北局将通过哪些监管方法推动辖区上市公司规范发展?
李秉恒:新《证券法》出台,标志着资本市场法制建设迈上新台阶。《证券法》修订内容包含诸多亮点,如证券发行采用注册制、对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设立了专门章节、提高违法违规成本等,为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新《证券法》将从以下四个“有利于”助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一是有利于营造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的资本市场环境。新《证券法》推行证券发行注册制、优化发行条件等,将加快高质量企业上市步伐,同时优化了上市公司退市标准,可以加快风险公司出清速度,为上市公司整体质量的提升和发展营造健康、良性的环境。
二是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新《证券法》设专章系统完善了信息披露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责任,提高了上市公司规范披露的内生动力。
三是有利于上市公司更加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新《证券法》中集体诉讼、股东权利代为行使征集制度、完善现金分红等制度,将促使上市公司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自觉维护全体股东权益。
四是有利于上市公司强化合规意识。新《证券法》大幅提高了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显著提高了违法违规成本,规范了股东减持、内幕交易等行为,将促使上市公司敬畏法治,严守监管红线。
湖北证监局将聚焦提高辖区内上市公司质量,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推动上市公司规范发展。
一是全面推进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督促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将公司治理、重大内控缺陷整改情况纳入现场检查重点范围。
二是办好培训压实“关键少数”主体责任。联合上市公司协会开展1~2次董监高专题培训,重点培训公司治理、内部控制、新《证券法》、再融资新规等内容,推动上市公司关键少数勤勉尽责。
三是抓好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持续监管。完善公司风险分类,坚持管少管精原则,紧盯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对风险苗头和违规问题“打早、打小、打疼”。
四是统筹协调做好现场检查。我局将根据疫情防控状态及时调整年度检查计划,以风险公司、重大事项为触发点发起现场检查,以专项核查、重点核查为主开展精准检查,综合运用监管措施、稽查立案、移送公安等手段构建综合惩防体系,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五是积极推动风险公司有效化解风险。推动股权质押风险化解,抓好存量风险公司处置转化,为资本市场正本清源。
疫情下既要守住风险底线
也要确保市场稳定运行
证券时报记者:防范和化解风险是金融工作的底线和根本性任务,您对此有哪些体会?
李秉恒:过去的一年,湖北证监局牢牢守住风险底线,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处置不断加力。迄今已有11家上市公司化解了股票质押风险,上市风险公司中有1家化解了退市风险,2家撤销了退市风险警示,其余高风险公司都形成了比较明确的风险化解路径,其他资本市场重点领域风险基本可控,可以说辖区资本市场防范和化解风险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但是,我们面临的内外部风险挑战依然严峻复杂,必须把防范和化解风险作为当前辖区资本市场工作的底线和根本性任务。这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对此我主要有三点“必须坚持”的体会:
一是必须坚持稳字当头。以“三个稳”守住辖区风险底线。稳市场,密切关注国际国内市场变化,加强对杠杆资金和交叉性风险的监测研判,持续加强统计分析,提前做好预案,积极防范和化解辖区市场运行风险;稳防控,坚决防范疫情对辖区资本市场带来的次生风险,加大次生风险监测和排查力度,做好研判和处置预案,切实防范辖区市场主体由于复工复产、流动性等方面的困难而引发的风险隐患;稳生态,进一步加大对非法证券期货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发挥稽查处罚最后防线作用,加大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整肃市场生态。
二是必须坚持做好重点领域的风险防范处置。坚持分类施策、精准拆弹,遏制增量与化解存量并举,继续稳妥做好股票质押、债券违约、私募基金、行业机构及各类交易场所等重点风险防控和风险化解。
三是必须坚持在支持疫情防控和实体经济恢复发展中平稳缓释化解各类风险,实现稳定和发展的有机统一。疫情影响下,我们既要守住风险底线,也要确保市场稳定运行,保障经济有序恢复发展。要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前提下,尊重法治和市场规律,体现监管弹性,促进增加市场流动性,增强逆周期调节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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