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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潜股份收深交所监管函董事会秘书引咎辞职

加入日期:2020-4-9 11:57:08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20-4-9 11:57:08讯:

  中潜股份8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张继红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于2020年4月6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张继红为此引咎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中潜股份表示,目前张继红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有关规定,张继红辞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在公司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公司董事会指定暂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明小燕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深交所4月6日下发的监管函显示,中潜股份披露《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的提示性公告》(简称《提示性公告》),称公司与合肥高新大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亿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瑞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乙方”)、共青城海之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共青城海之芯”)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书,拟通过现金购买乙方持有的合肥芯鹏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共青城海之芯持有的合肥大唐存储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大唐储存”)9.05%股权。而《股权收购意向书》显示,截至2020年3月12日,公司未与共青城海之芯签署相关股权收购意向书。直至3月17日,公司才披露《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的补充更正公告》,对上述事项进行更正,将拟收购大唐存储股权比例由84.116%更正为75.065%。同时,公司在《提示性公告》中未披露收购标的大唐存储的主要财务数据,在创业板公司管理部敦促下才于3月14日进行补充披露。

  深交所表示,针对上述股权收购事项的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 条、2.1条的规定。请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从3月30日开始,连续4个交易日涨停后。4月3日早盘,中潜股份大幅高开后急速下挫,当日走出一个“大阴线”,振幅达到19.78%。4月7日和4月8日均一字跌停。事实上,2月3日以来,中潜股份连续上涨,涨幅已超185%。

  值得注意的是,4月4日,深交所向中潜股份下发关注函称,2019年7月24日,公司披露《关于收购北海慧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司拟收购北海慧玉100%股权,本次交易作价为人民币1元。北海慧玉为一家以互联网信息技术、大数据技术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北海慧玉注册资本20万元,成立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截至2019年6月30日,北海慧玉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均为人民币0元,2019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为人民币0元。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披露因交易对手方去世导致股权转让无法执行而终止收购北海慧玉,同时披露为继续推进公司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领域的业务布局与产业融合,公司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北海中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北海中潜”)。说明公司收购一家成立仅数月的公司的背景、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用市场热点炒作股价的情形?

  中潜股份回复称,当时收购北海慧玉有望帮助上市公司实施工厂智能化产业布局及在智能制造领域上的发展。北海慧玉注册地政府出台了《北海市发展现代金融服务业奖励扶持政策(暂行)》,该公司已先行提交了产业扶持政策及税收优惠政策的申请。若收购顺利完成,则该公司不仅具备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还可以立即开展相关研发及运营工作。

  中潜股份表示,拟收购北海慧玉及最终投资设立北海中潜,系上市公司探索业务转型升级迈出的第一步,不存在以任何形式迎合市场热点炒作股价的情形。

  4月7日,深交所再次下发关注函:根据公司章程,中潜股份收购北海慧玉、上海招信及成立北海中潜均未达到信息披露标准,为公司的自愿性信息披露。请说明公司自愿披露上述信息的原因、公司董事会是否审议通过自愿性信息披露标准,并是否一贯执行。公司是否存在利用自愿性信息披露炒作股价的情形。

  截至发稿,中潜股份仍未回复深交所7日的关注函。

  官网显示,中潜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2016年8月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是国内唯一集生产潜水装备产品及提供潜水服务于一体的上市公司。主营海洋潜水装备、潜水培训、潜水旅游等业务,产品销往欧洲、美洲、亚洲等全球60多个国家和地区。

(文章来源:中新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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