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对锦泰钾肥的一笔5000万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中勤万信认为,其计提金额的合理性缺乏充分依据,无法确定该项投资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适当性,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减值准备金额进行调整。
二是,兆新股份两家子公司在2017年12月办理的应收账款无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没有商业实质,保理公司支付的融资资金实质上来源于兆新股份公司。中勤万信表示,审计中无法就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三是,兆新股份涉及多项债务违约、诉讼事项,存在多项对外投资业绩补偿及投资违约尚未达成一致意见,无法判断上述事项对兆新股份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四是,兆新股份董事会无法保证所提供的财务报表及附注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勤万信称,其亦无法实施进一步有效的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兆新股份提供的财务报表及附注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如果说上述问题在财务报告中体现为“无法表示意见”,那么在内控质量上来说则属于是重大缺陷。在内控鉴证报告上,中勤万信给出了“否定意见”。除上述保理业务缺乏商业实质、计提缺乏依据等问题外,兆新股份在报告期内累计借入7.18亿元的短期融资,但未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对此,兆新股份董事会表示,其同意《内控鉴证报告》中会计师的意见。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董事会将积极督促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尽快完成整改。
值得注意的是,三名副总经理在异议声明中表示,在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中,“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与最终确定的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报告的审计结论不同,由“保留意见”改为了“无法表示意见”。透视此异议即可看出,兆新股份与审计机构之间关于非标意见的“拉锯战”颇为艰难。
回顾以往,兆新股份此前为“彩虹精化”,在2008年登陆中小板,主营业务为精细化工。此后,彩虹精化逐渐将业务拓展至光伏发电、新能源汽车运营、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并在2016年11月更名为“兆新股份”。
不过,新能源业务的开拓创新并未给兆新股份带来好运气。2018年年中,兆新股份实控人陈永弟辞去所有职务,并在当年11月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此后,“宝能系”举牌兆新股份持股5%,“中植系”通过司法判决获得4.66%股份,这都令兆新股份的控制权之争更加扑朔迷离。
而对于董监高的几乎全线撤离,同样事出有因。2019年12月,兆新股份三股东汇通正源公布三名独立董事的质疑函,并提出包括董事长在内的6名董事/独董的临时提案,且获得了中融信托的支持。由于疫情影响,汇通正源和中融信托甚至考虑自行召集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一系列罢免议案。
不过,这场闹剧最终未能实现。在双方争执不下之际,董事会全体成员已全部辞职,监事会成员、高管们也自行撤离战斗,直到出现监管所言,“除财务总监和1名副总经理之外”的董监高全部辞职。
在奇葩事件接踵而来之际,监管要求的“重新审计”时限日近。这一次,兆新股份将交出怎样一份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