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证券要闻 >> 文章正文

监管重拳打击“蹭热点”!雅本化学这回要凉了吗?

加入日期:2020-3-17 17:17:11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20-3-17 17:17:11讯:

  自3月份推出新的《证券法》以来,监管层频频重拳出击,加大对信息披露的管控力度,已对多家通过公告互动易、微博微信等方式“蹭热点”的公司给予纪律处分。

  3月15日晚间,泰和科技秀强股份雅本化学均公告称,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误导性陈述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一时间,包括《每日经济新闻》、《证券时报·e公司》、《国际金融报》、《金融投资报》、《大众证券报》以及《金陵晚报》等多家媒体对三家公司“蹭热点”遭监管一事做集中性报道,其中雅本化学的情况不容乐观,被媒体质疑是“蹭热点”的老手,并对其正在实施的减持计划表示担忧,舆情风险极高的同时,后续或将受到监管层以及法律界的进一步处罚。

  事件回顾

  据中国上市公司舆情中心数据显示,三家遭立案调查的公司均涉嫌存在“蹭热点”的情形,虽然确实有涉及市场关注的相关业务,但最初均未表明业务收入占比情况及对事件对公司业务收入的影响程度,实际对业绩的影响较小,且在股票连续涨停中未提醒相关风险,或存在“误导性陈述”的情况。

  特斯拉概念股:秀强股份(300160.SZ)

  1月13日,秀强股份在互动平台上称,公司为特斯拉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用玻璃的二级供应商,为太阳能瓦片玻璃的一级供应商。同时,公司称自己是特斯拉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用玻璃产品的国内唯一供应商。

  2月14日,秀强股份回复投资者表示:“公司一直在积极与特斯拉沟通,争取尽快供货。”

  在被立案调查之前,交易所已发多份问询函对公司连续追问,并将秀强股份列入持续重点监控范围。秀强股份对问询函作出回复称,公司于 2019 年 5 月开始介入特斯拉太阳能屋顶项目,已经完成初步样品确认,尚未取得特斯拉太阳能屋顶玻璃的批量订单

  3月16日下午,秀强股份证券部工作人员对《中国证券报》记者回应称,具体要等证监会(调查)结果,目前来看应该是和特斯拉(业务)相关。

  新冠防疫概念股:泰和科技(300801.SZ)

  2月2日,泰和科技曾披露公告称,拟将过氧乙酸等加入经营范围,并在股票连续涨停时表示目前消毒剂类产品正常开工,主要产品苯扎氯铵和次氯酸钠可用于环境消毒工作。

  2月10日,泰和科技在回复交易所监管函时才提到2018 年、2019 年及 2020年1月1日至2月7日,泰和科技次氯酸钠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0.03%、0.05%、3.57%,苯扎氯铵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7.17%、8.22%、6.72%,且苯扎氯铵主要用于水处理行业,少数客户用于公共卫生消毒领域,过氧乙酸投产后对泰和科技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月8日,深交所网站披露了对涉嫌蹭热点的泰和科技的处罚决定,表示泰和科技未在互动易平台回复中客观、完整反映消毒剂类产品相关业务的实际状况,也未披露消毒剂类产品收入占比以及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直至 2 月 10 日才在对关注函的回复公告中予以披露。

  新冠防疫概念股:雅本化学(300261.SZ)

  2月4日,雅本化学在互动平台上表示,公司子公司朴颐化学是阿扎那韦(Atazanavir)以及达鲁那韦(Darunavir)关键中间体的主要供应商,两个药物均与目前国家推荐的抗新型冠状病毒药物有直接关联。2月7日晚间,连续三日涨停的雅本化学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朴颐化学生产应用于达芦那韦的关键中间体手性环氧物。

  之后,交易所对雅本化学下发关注函,询问公司在互动易平台上回复相关信息是否存在主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雅本化学则在回复中表示,朴颐化学生产的应用于达鲁那韦的关键中间体产品为手性环氧物,手性环氧物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暂时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雅本化学达舆情风险最高级别

  据中国上市公司舆情中心数据显示,三家公司中,雅本化学的舆情风险较其它两家公司更高,除了此次“抱新冠抗疫的大腿”外,过去曾经蹭“工业大麻”热点一事也被媒体一一挖出。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雅本化学有大股东有减持计划正在实施,舆论担忧公司是否存在蹭热点拉高股价配合减持的情况出现。数据上看,雅本化学近一个月的负面舆情占比高达61%,近一周的负面占比甚至高达97%,属于舆情风险最高级别。

  回顾来看,2019年11月30日,雅本化学公告称,持股占比31.12%的控股股东雅本投资抛出减持计划,拟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353.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根据最新公告,截至2019年12月26日,雅本投资已减持11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控股股东尚未完成减持计划。

  《金陵晚报》和《中国网》均对雅本化学去年蹭热点一事进行详细报道。

  去年大麻概念正火时,雅本化学也宣布要介入医用大麻市场。去年12月,雅本化学公告称,企业欲进军医用大麻市场。全资子公司AminoChemcials Limited(以下简称“ACL”)拟使用自有资金与GreenstarGlobalInc。在马耳他合资新设立A2WPharmaLimited,投资总额为600万欧元,其中ACL投资300万欧元,占注册资本的50%。ACL是雅本化学在2017年使用2445.8万欧元购买的全资子公司,近几年业绩均为亏损。公司还称,合作公司GreenstarGlobalInc。在德国较早进行了整个医用大麻供应链的布局,在人力资源、技术开发以及市场渠道经验丰富。不过按照国家禁毒委方面数据,我国从未批准工业大麻医用和食品添加,仅4家企业获得加工许可。并且,CBD(大麻二酚)行业市场规模在2017年底也仅有4.48亿元,受限于政策压力,医药公司在这一领域布局仍处在早期。

  对于雅本化学以及其余两家上市公司面临的处罚,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叶立明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上述公司违规事实一旦被坐实,首先要面临的是交易所的谴责和处罚;再严重一点的,会受到证监会或地方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例如罚款,甚至终止上市;情节严重的,就可能会面临刑事制裁。若投资者因此受到损失,可凭交易所的谴责和处罚等通知,或证监会或地方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或法院的《刑事判决书》,作为索偿依据,向上市公司主张赔偿。

  信披要求提高监管重拳出击

  新《证券法》已于3月1日正式实施,从多个方面提升了对信息披露的要求。包括扩大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范围;完善信息披露的内容;强调应当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规范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自愿披露行为;明确上市公司收购人应当披露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确立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开承诺的信息披露制度等。

  具体来看,新《证券法》从多个方面提升了对信息披露的要求。包括扩大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范围;完善信息披露的内容;强调应当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规范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自愿披露行为;明确上市公司收购人应当披露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确立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开承诺的信息披露制度等。

  3月份以来,监管明确要求加大对违规信息披露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查处力度,近期交易所明显已加强信息披露违规查处力度,重拳出击监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已针对多家通过公告、互动易、微博微信等方式“蹭热点”的公司给予纪律处分。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蹭热点”行为也许并非是上市公司有意而为之,但给投资者决策形成干扰同样也是既定事实。如何在传达公司良好发展预期的同时,遵守《证券法》的各项要求,科学合规地进行信息披露,是对每一家上市公司的重大考验,对于那些仍然试图耍“小聪明”试探管理层底线的企业,等待它们的就是监管的大棒以及舆论的谴责。

编辑: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