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历了春节延长假、延迟复工之后,由于疫情仍未迎来拐点,“在家上班”也成为常态。不过,在假期上班和工资发放等问题上,企业和员工之间还需“明算账”。
在各大一线城市复工之前,2月4日-2月7日期间,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上海分所、深圳分所等在人民网(行情603000,诊股)网站“领导留言板”处均遭遇员工投诉,且近日相关投诉已蔓延至立信、致同、中审众环等内资大所。从投资原因来看,员工大多认为企业违反延迟复工规定,拒绝支付加班费,要求地方领导予以解决。
关于特殊时期的工资发放,各地监管部门大多已出台相应政策方案。不过,对于会计师事务所来说,其高强度的工作节奏长期被业内所熟知。在年报审计期间遭遇疫情,审计人员们更是时间紧、任务重,传出劳资纠纷也在情理之中。对此,业内已有专家呼吁延迟披露2019年年报,希望会计师们能“松一口气”。
国际四大会所连番遭遇投诉
每年的岁末年初之际,都是各家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业务的传统忙季。而在今年疫情的影响下,会所员工也面临着“云办公”的情况。不过,在假期安排以及加班工资的问题上,近期各家会所遭到员工的集体吐槽。
2月4日,在人民网网站“领导留言板”处,有员工在上海市委书记李强处留言,认为安永违反上海市延迟复工规定。
在留言中,该员工表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违反有关规定,要求员工于2月3日-2月9日在家上班的同时不将此认定为加班,拒绝支付加班费。该公司为外资企业,不涉及群众生活或民生类行业。“在上海市政府已明确延迟复工应支付加班工资或者进行调休的规定下,公然违反,请严厉整治。”
在此之后,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无一幸免,包括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等,且留言内容“整齐划一”,措辞基本一致。从员工诉求来看,均为会所将员工在家上班期间(2月3日-2月9日)不认定为加班,拒绝支付加班费。
有来自“四大”之一的审计人士向券商中国记者表示,近期的确在家连续办公,由于办公环境受限、工作压力较大,更希望早日恢复正常工作秩序。他表示其所在公司将会有调休、补休政策,但对于双倍工资表示“不敢想”。
而在“四大”沦陷后,内资会所也同样遭到员工投诉。券商中国记者查询发现,立信、致同、中审众环、天职、立信中联等多个内资大所均被有投诉纪录,涉及地区主要包括上海、深圳、北京等一线城市及长沙等省会城市。
员工权益是否受侵犯?
从目前情况来看,由于问题提出时间距现在较短,大部分投诉目前处于“待回复”或“处理中”的状态,“不支付工资”、“无补休”等说法也仅是员工的一面之词。不过,如果情况属实,“在家办公”期间是否需要支付员工双倍工资呢?
自1月28日以来,各地陆续发布延迟复工政令,大多要求除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企业外,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前复工。因此,大部分员工对“加班”工资的争议区间也确定为2月3日-2月9日。
就被投诉地最多的上海来看,对于这一期间的用工问题,上海人社局副局长费予清在1月28日回应称,“延迟复工是出于疫情防控的需要,明确这几天属于休息日。对于休息的职工,企业应该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正常支付工资,对于承担保障等任务、上班的企业职工应作为休息日加班给予补休,或者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简单来说,就是休息日加班要支付两倍的工资。”
而对于在家办公的问题,费予清表示,上海市政府通知,要求企业不能提前复工,这是从减少人员集聚角度考量,因此提倡企业安排在家办公,鼓励企业作出这样的安排。职工按照企业要求,在家上班的应作为休息日加班,由企业给予补休,或者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事实上,大部分员工向企业“追讨”双倍工资,也都是来源于此。
类似地,广东省人社厅也表示,在延迟复工期间,停工、停产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符合规定不受延迟复工限制的企业,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不过,对于延迟复工期间是否属于休息日以及工资支付安排,多数地区并未给予如此明确的解读。例如,北京要求,对于因疫情未及时返京复工的职工,企业可以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年休假;对于企业要求职工通过网络、电话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的,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支付工资,并未有加班工资的提法。
“目前来看,各地执行标准还是灵活掌握的。”有法律人士向券商中国记者介绍,在当前特殊时期,“在家办公”的工资支付标准应与到岗上班无异。不过,如企业安排员工8-9日(元宵节、星期天)提供劳动,应按照加班处理,支付200%的工资。
呼吁定期报告延迟披露
回到各家会计师事务所齐遭员工吐槽的问题上,从另外一个方面解读,这也凸显了在疫情影响下审计人员工作压力的提升。
从审计主体来看,在疫情的影响下,国内大量上市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工作因此产生各种不便。在企业各项安排被打乱之外,处于安全考虑,疫情期间审计人员同样不便前往现场进行尽调工作。
而从会计师事务所的角度,由于其并不属于“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企业范围,在前期工作节奏已经受到影响的情况下,其后续审计业务的时间安排将更为紧张。
此外,2019年的年报审计工作对于会所及审计会计师来说更是至关重要。2019年11月,证监会指出,将强化会计师事务所监管,进一步提高审计违法违规成本,同时对负有责任人员加大惩处力度。此外,还将强化现场检查和年报审计监管,督导会计师事务所提高执业质量,发挥合力,构建优胜劣汰的审计生态。
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劳资纠纷也可想而知。对此,业内已有声音呼吁,希望能够延迟披露2019年度报告披露截止时间。
近日,民革中央经济委员、深国融董事长曾波认为,鉴于目前疫情的影响,从参与年报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角度,在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年报审计工作难度极大,为确保审计质量,如实反映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同时能够更好地落实中央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精神,建议将2019年报披露的截止日期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该建议已获民革中央采纳并表示将持续跟进。
曾波介绍,受疫情影响,会计师事务所及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公司债券发行人均无法如期开展审计工作。另外,会计师事务所人员来自全国各地,部分员工春节回家,按各地疫情防范要求,部分封城隔离、客运班线停运、外埠返城居家隔离等措施,短时间内审计人员无法按时投入到审计工作。被审计单位部分财务人员同样存在身在疫区无法按时返岗的情况,增加审计工作开展难度。
事实上,对于这一问题,监管方面已有相关考虑。本月初,沪深交易所均发布疫情期间监管业务安排通知。通知指出,上市公司受疫情影响,预计难以按期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的,可依规向交易所申请延期至4月30日前披露。上市公司如受疫情影响,预计难以在法定披露期限(2020年4月30日)披露2019年年报或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交易所将按照证监会统一部署,依法妥善安排,相关安排明确后将另行通知。
如此次延期最终能够实现,审计人员们也可松一口气。不过,随着全民抗疫工作的进行和刚刚开始的复工,对于2019年年报披露是否将迎来统一延期,监管部门尚未给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