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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增加注册资本1.5亿下半年1.4亿卖掉越博动力为何对子公司态度大变?

加入日期:2020-12-30 20:39:25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20-12-30 20:39:25讯:

   最近,越博动力(行情300742,诊股)(300742,SZ)因转让全资子公司河南畅行智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畅行)100%股权一事,被深交所两度发函关注。

  其中,越博动力未经股东大会审议即完成对河南畅行1.5亿元实缴出资,深交所要求公司对短时间内增资并出售河南畅行的原因及合理性进行解释。

  12月30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越博动力,公司证券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应称,公司将在回复函中予以回应,其他不便透露。

  

增资8个月后折价出售

根据此前公告,2018年12月12日,越博动力完成河南畅行的工商登记手续,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0元。截至2019年末,河南畅行净资产为-2146.01万元,而到了今年10月31日,河南畅行净资产达到1.23亿元。

  12月23日,越博动力在回复深交所首份关注函时解释称,公司于2020年4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以现金方式对河南畅行注资,注册资本增加至1.5亿元,当月完成实缴资本1.5亿元。然而,上述增资事项需经5月19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而越博动力未经股东大会审议即完成对河南畅行1.5亿元实缴出资。

  对此,深交所要求其补充提供实缴出资银行付款回执,并解释相关行为是否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1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是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令人不解的是,仅过去8个月,12月13日,越博动力公告称,为了更好地实现资源管理,增加运营资金,更加聚焦核心业务,从而提升上市公司整体竞争力,公司拟以1.4亿元的合理价格出售全资子公司河南畅行100%股权给武汉汇创蓝天新能源车辆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创蓝天)。

  相关定价依据是北京华亚正信评估有限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及评估准则,以2020年10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河南畅行股东权益值为1.43亿元。

  据悉,河南畅行目前的主营业务为新能源物流车的运营,主要客户为物流公司、司机等。2019年及2020年1~10月,河南畅行营业收入分别为142.90万元和522.3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1.14万元和-7.81万元。

  而越博动力从事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包括整车控制系统、驱动电机系统、自动变速系统,主要客户为整车厂。

  越博动力称,河南畅行2019年及2020年1~10月主要开展新能源汽车租赁业务,与母公司业务协同性有限。然而,河南畅行本身就是越博动力出资设立,而非外部收购,这一解释不免令人心生疑窦。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河南畅行法定代表人李占江即为越博动力实控人。启信宝信息显示,12月25日,河南畅行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已经发生变更,股东由越博动力变更为汇创蓝天,法定代表人由李占江变更为齐国峰。

  图片来源:启信宝截图

  对此,记者致电河南畅行,询问公司股东变更情况,但接听人员表示,这是公司下属修理厂电话,不清楚股东变化一事,无法对此进行回应。

  不过,深交所在第二份关注函中要求越博动力核实增资资金是否流向控股股东、董监高及其关联方,是否流向公司客户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形,是否存在虚增收入情形。

  同时,深交所还要求越博动力说明公司短时间内增资并出售河南畅行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决策是否审慎、合理,相关董监高人员是否勤勉履职,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曾转让原值8.36亿元应收账款

相关公告显示,报告期内,河南畅行与越博动力签订三方协议,将越博动力对客户的应收账款原值共计8.36亿元、坏账准备共计5.60亿元转入河南畅行,同时,河南畅行承担对越博动力应付账款2.76亿元。截至目前,河南畅行尚需向越博动力支付1.89亿元。

  对此,深交所要求越博动力补充报备债权转让协议以及转让的应收账款明细情况和转让应收账款的原因,本次转让的定价依据及合理性,公司对转让的应收账款是否仍需承担追索等义务,是否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转让应收账款具体会计处理过程。

  应收账款转让明细表。图片来源:回复函截图

  越博动力解释称,公司为了盘活账面资产,及时回收流动资金,更好地聚焦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等主营业务的发展,采取向子公司转让应收账款、由子公司向整车厂催收应收账款的方式回笼资金,避免由于上市公司向直接客户催收应收账款而导致与行业内整车厂客户的关系紧张,从而为上市公司未来更好地聚焦主营业务营造更好的行业发展环境。

  上述应收账款于2020年4月转让给河南畅行,转让完成后河南畅行向客户进行包括上门催收、函件以及诉讼等方式进行催款,公司将持续跟踪客户的回款情况,确保上市公司能尽快回收上述应收款项,公司与河南畅行未就相关支付安排及追索义务进行约定。

  然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上述7家客户涉及诉讼案件,5家公司基本停止生产,现场已无人员上班,2家公司新能源板块业务目前发展远未及预期,故越博动力对其采用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既然多数客户已经近乎倒闭,越博动力究竟在担心什么?

  对此,深交所要求越博动力说明是否通过出售河南畅行股权及向河南畅行转让应收账款调节利润。

  同时,越博动力与河南畅行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时,未约定具体支付时间,转让河南畅行股权后,仍未就相关支付安排及追索义务进行补充约定,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安排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越博动力上述债权转让与本次出售河南畅行是否为一揽子计划,是否存在分步转让债权规避审议程序的情形,请核查说明交易对手方汇创蓝天与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其他协议或利益安排。

  

用上市公司应收账款抵消子公司购车款

深交所关注函还提及了2019年6月14日,越博动力全资子公司河南畅行、成都畅行及西安畅行将分别向聊城中通、东风特汽购买总价款1.88亿元、3556万元的厢式运输车辆,购车款用等额应收账款支付,进行等额的债权债务抵消一事。

  据悉,2018年12月,河南畅行、成都畅行、西安畅行分别与东风特汽签订《车辆买卖合同》,采购厢式运输车辆522台,车辆单价12.70万元/台,总价款为6629.40万元,采购车辆的价款以越博动力对东风特汽的应收账款6629.40万元进行等额抵消。

  2019年6月,河南畅行、成都畅行、西安畅行拟向聊城中通采购厢式运输车辆1300台,初步作价14.44万元/台,车辆总价款为1.88亿元,购车款用越博动力对聊城中通的应收账款1.88亿元进行等额抵消。

  截至关注函回复日,越博动力子公司向东风特汽采购的车辆已完全完成过户手续,向聊城中通采购的车辆未过户的情况如下:成都畅行303台、河南畅行22台、西安畅行276台。

  对此,越博动力解释为整车厂所交付的车辆集中度较低,公司取得车辆所有权后,需根据运营需求从车辆所在地调运至运营城市,长距离跨省份的运输耗时较长;在车辆过户过程中,由于涉及跨省份过户,车辆的年检、提档的审批流程时间较长,导致上述车辆未能完成过户,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车辆过户时间受到较大的影响。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统计发现,其中河南畅行两次共采购厢式运输车辆264台,车辆总价款为3641.64万元;2020年半年报显示,河南畅行22辆新能源物流车尚未办妥过户手续,对应账面价值114.69万元。

  对此,深交所要求越博动力补充提供上述车辆采购协议,说明协议签订时间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部分车辆未能完成过户的原因及预计办理期限;补充说明前述车辆采购、以物抵债的会计处理及具体核算过程,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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