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9日讯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昨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石银)罚字〔2020〕第1号)显示,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存在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违反账户管理相关规定两宗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石河子市中心支行对其警告,并处以罚款合计57万元。
对于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石河子市中心支行对其处人民币50万元罚款,并对两名相关责任人马某、闫某分别处以人民币1.5万元、1万元罚款。
对于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违反账户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石河子市中心支行对其警告,并处人民币7万元罚款。
资料显示,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成立于2008年10月10日,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其前身是石河子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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