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2日讯央行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烟银罚字[2020]1号、2号)显示,山东长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常辉存在两宗违法行为:(一)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二)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对山东长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50万元罚款,对马常辉处3.4万元罚款。
资料显示,山东长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24日在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注册资本15756万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等。
2015年4月15日,银保监局网站披露了《烟台银监分局关于核准马常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核准马常辉山东长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任职资格,同意其担任山东长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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