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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声:冻结股票一般不超过20%!别让超额冻结成为引发雪崩的最后一片雪花

加入日期:2020-1-3 1:08:35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20-1-3 1:08:35讯:

  趁你病,要你命,超额冻结上市公司财产正式被最高法明令禁止,上市公司遭债权方超额冻结的悲剧,日后或将不再重演,1月2日,最高法出台《意见》,严禁超额冻结上市公司股票。

  恶意保全在最近几年频频出现,根据券商中国记者的了解,以过去两年的部分案例看,超额冻结等恶意保全方式导致债务人重大损失的,申请者也将承担重大责任,包括赔偿债务人损失。而今《意见》,相当于最高法进一步明确禁止超额冻结,并强调了“善意”二字。

  善意为先,冻结股票一般不超过20%

  最近几年A股上市公司暴雷不断,借贷纠纷引发的超额冻结,其造成的恶劣影响深入A股。趁你病,要你命,超额冻结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和中小股民的合法权益,由此,超额冻结也成为最高法关注的重点。

  1月2日,最高法发布《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意见明确,冻结上市公司股票,应当以其价值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为限。股票价值应当以冻结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为基准,结合股票市场行情,一般在不超过20%的幅度内合理确定。股票冻结后,其价值发生重大变化的,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冻结或者解除部分冻结。

  同时,对于股票以外的其他资产,《意见》要求,最大限度实现财产真实价值。同一类型的执行财产数量较多,被执行人认为分批次变价或者整体变价能够最大限度实现其价值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尤其是对体量较大的整栋整层楼盘、连片商铺或别墅等不动产,已经分割登记或事后可以分割登记的,被执行人认为分批次变价能够实现不动产最大价值的,一般应当准许。多项财产分别变价时,其中部分财产变价款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当停止变价剩余财产,但被执行人同意全部变价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孟祥介绍,就人民法院善意文明执行《意见》规定,规定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存款的,应当明确具体数额,不得影响冻结之外资金的流转和账户的使用;对于体量较大的不动产,如果其价值明显超出债权额,就应当对相应价值部分进行查封;如果不动产只有一个产权证书,无法进行分割查封,人民法院还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办理分割登记和分割查封。相关部门无正当理由拒不协助的,人民法院将依法对其采取处罚措施。

  《意见》第7条规定,冻结上市公司股票的,应当以债权额为限计算出需要冻结的股票数量。在计算时,每股股票的价值以冻结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为基准,一般在不超过20%的幅度内确定,严格禁止超标的冻结上市公司股票。另外,对于股票已经被质押,并且本案申请执行人并非质权人的,针对实践中存在的冻结数量难以确定、存在超标的冻结风险等问题,经与相关部门沟通,也确立了质押股票新型冻结方式,主要目的是在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防范和解决质押股票超标的冻结问题。

  有市场人士认为,债权人往往站到了道德的制高点,而在市场的舆论中,欠债者没有任何形象可言,也不可能是同情对象,对超额冻结,一直以来没有人关心对和错。

  利好徐翔妻子?最高法严禁地方法院乱查封

  针对有的法院存在的超标的查封和乱查封问题,《意见》明确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纠正实践中出现的超标的查封、乱查封现象,畅通人民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对有关线索实行“一案双查”,对不规范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12月23日晚,徐翔的妻子应莹发布微博声明,希望能够维护合法个人合法财产。

  据悉,徐翔案发后,家庭名下大概接近210亿元的资产受到查封,这包括泽熙系公司的资产、徐翔父母名下以及徐翔夫妻名下的所有资产。此外,还包括一些关联朋友资产也一并查封。

  应莹表示,此前根据法院判决,判处罚金110亿,没收93亿违法所得,目前已划扣121亿,判决前划扣了105亿,判决后划扣16亿。2017年1月23日,徐翔案判决书认定,徐翔的犯罪所得为71亿余元。判决书第98页认定徐翔“所得赃款已全部被追缴”。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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