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19-9-6 21:15:03讯:
近日,广东上市企业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事特”)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实际控制人何思模已与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健控股”)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
根据该协议,东方集团拟将东方集团持有的易事特29.9%股权协议转让给恒健控股。此次股权转让过户完成后,恒健控股还将采取部分要约方式再取得易事特不低于5%股权。全部收购完成后,恒健控股合计持有易事特股权比例不低于34.9%,成为该公司控股股东。
官网显示,易事特创立于1989年,注册资本23.29亿元,于2014年1月在创业板挂牌上市。公司总部位于广东东莞,业务涉及智慧城市、智慧能源、轨道交通等领域。2018年易事特实现营收入46.52亿元,同比下降36.42%;实现归母净利润5.65亿元,同比下降20.93%。
现年54岁的广东富豪何思模是易事特创始人,曾先后担任扬州东方电源设备厂厂长、扬州东方集团公司董事长,2005年2月至2018年6月任易事特董事长、总裁,截至2019年9月2日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
图片来源:易事特公告
何思模的从商履历颇具传奇色彩。据南方都市报,1989年,“何思模与几名志同道合的好友,拿着3000元承包了一家国营企业,创立易事特。因为资金吃紧、人力紧张,何思模既是老板又是员工,还尝试过捡塑料瓶、卖血2次、扒过火车”。
上述何思模3000元起家事实,在易事特现任董事长何佳的一次讲话中似乎亦能得到印证。据该公司官网,何佳在“易事特集团三十周年暨2019年上半年全球营销工作会议”上称,“易事特走过的30年,从来不是一帆风顺的30年。从1989年到1999年,十年创业初期夯实基础,在江苏扬州白手起家,从零开始起步,稳扎稳打才具备了走向世界舞台的底气”。
2014年易事特上市后,何思模身家水涨船高。福布斯发布的《2017华人富豪榜》显示,何思模曾以17亿美元身家,成为当年东莞首富。另据《2018年胡润百富榜》,何思模最新身家为65亿元。
图片来源:福布斯中文网官网
由于上述公告未提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问题,时间财经致电易事特董秘办进行求证。相关人士表示,“如果该笔交易股权交割顺利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都将发生变更”。这意味,在白手起家经营易事特30年后,东莞首富何思模或将失去公司控制权。
控股股东变更
这并非何思模首次抛出股权转让计划。
早在2018年11月,东方集团、何思模就曾与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签署《股权收购协议》,拟将东方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持有易事特29.9%的股权协议转让给华发集团。此外,华发集团还将采取部分要约方式再取得易事特5%股权。全部收购完成后,华发集团合计持有易事特34.9%股权,成为控股股东。
到今年9月1日后,易事特发布公告表示,东方集团、何思模先生与华发集团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之终止协议》。鉴于双方在后续具体安排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拟终止《股权收购协议》的执行。
新的合作方变更为恒健控股。公开资料显示,恒健控股是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投资控股公司。截至目前,恒健控股拥有全资及控股企业20多家,实际控制或参股多家上市公司,持有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宝钢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等央企股权。
易事特表示,受让方恒健控股积极探索创新国有资本运作方式,在产融结合中促进产业资本做大做强的经营方针。易事特作为专门从事智慧城市和智慧能源相关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与其产业布局相互契合、优势互补,能够加快公司战略布局,促进公司整体业务发展”。
此外,易事特还称,本次交易完成后,东方集团取得交易对价将主要用于归还股权质押融资款项,以降低股权质押比例,解除东方集团股权质押风险。同时,纾解上市公司因大股东股权质押比例较高带来的融资压力,提升上市公司风险防控能力。
被罚1.3亿
2018年5月,易事特实控人何思模因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被证监会处以1.28亿元罚单。根据处罚文件,何思模曾控制提出并公告“高送转”预案提案的时点,操作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和“朱琦”证券账户高位卖出易事特,但并未如实披露员工持股计划减持情况。而在易事特披露高送转预案提案后,公司股价连续5个交易日涨停。
具体而言,何思模于2016年12月1日、12月5日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卖出“易事特”120万股、299万股,卖出股数占持股计划总股数的96.15%,扣除交易税费后获利7978.25万元。2016年12月5日,何思模将“朱琦”证券账户所持“易事特”全部卖出,扣除交易税费后获利 322.77万元,上述交易扣除税费后共计获利8301.03万元。
易事特披露高送转预案提案后,公司股价连续5个交易日涨停
证监会认为,何思模涉嫌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构成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拟对何思模没收违法所得8301.03万元,并处 8301.03万元罚款。证监会表示,上述行政处罚是对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思模的事先告知,拟处罚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思模先生,该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据2018年5月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何思模最终罚款金额被定格为1.28亿元。其中,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对何思模没收违法所得 6399.71万元,并处6399.71万元罚款;根据当事人短线交易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对何思模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易事特近十年营收及利润情况资料来源:顶尖财经Choice数据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顶尖财经Choice数据显示,自2017年以来易事特业绩下滑明显。据最新公布的2019年半年报,报告期内,易事特实现营收16.36亿元,同比下降35.26%;实现归母净利润2.69亿元,同比下滑26.02%。公司能否在今年止住颓势?易事特董秘办相关人士告诉时间财经,对此并不知情。
(文章来源:时间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