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9月4日消息,当代东方(行情000673,诊股)(000673.SZ)发布公告称,收到了法院的一审判决书,被要求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地支行借款本金1.5亿元及借款期限内的利息206.83万元。
同时,法院还要求鹰潭市当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王春芳对当代东方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据悉,王春芳为当代东方实际控制人。
当代东方表示,由于本次诉讼尚未终审判决,暂时无法预计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货币资金5494万 控股股东质押率100%
既然法院判决当代东方偿还1.5亿债务,那么当代东方及实控人偿债能力如何呢?
2019年7月31日,当代东方发布了2019年中报,上半年当代东方实现营收2.26亿元,同比下滑57.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62.23万元,同比下滑164.12%;货币资金为5494.48万元,同比下滑3.06%。
Choice显示,当代东方实际控制人为王春芳,目前,当代东方控股股东累计质押数量占持股比例为100%,并且已经有2比达到了平仓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