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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中铭:证券集体诉讼制度离资本市场或还很远

加入日期:2019-9-2 8:27:05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19-9-2 8:27:05讯:

  8月25日,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召开会议,研讨、细化资本市场改革总体方案,方案主要包含五个方面的内容。其中,争取今年内通过证券法修订,探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推动修订刑法,大幅提高欺诈发行、上市公司披露虚假信息等行为的违法成本成为市场关注的一大焦点。

  违规成本低是A股市场的一大特色。这既与现行的证券法、刑法存在短板有关,也与监管的缺位与缺失有关。比如对于上市公司的信披违规行为,根据现行证券法的规定,顶格罚款为60万元。相对于通过信披违规获取的巨额利益,60万元的顶格处罚简直可以忽略不计。另一方面,违规成本低,也与A股市场没有推出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有关。目前投资者的维权,更多的是通过律师征集的方式进行,主要由律师代替投资者维权。但从现实案例看,并非所有投资者都会通过这种方式来维权。而且,不乏某些投资者因维权时间冗长、维权难度大而不得不放弃。

  目前的公司法对股东代表诉讼有所规定,但相关规定主要剑指董监高对上市公司造成损失,而监事会不履行职责时,上市公司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股东代表诉讼主要维护的是上市公司的利益。虽然上市公司的利益也涉及到股东自身的利益,但股东代表诉讼与集体诉讼制度还是存在较大的区别的。至少,集体诉讼制度与个人投资者利益息息相关。

  从目前相关维权案例看,投资者维权难的格局仍然没有改变。而且,即使是像欺诈发行由保荐机构“先行赔付”的案例,也常常无法做到两个“全覆盖”,即利益受损的投资者无法实现全覆盖,以及投资者损失无法实现全覆盖。像万福生科欣泰电气造假上市案,虽然赔付投资者的比例达到了95%以上,但并没有达到100%。这实际上也意味着,因上市公司的违规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仍然有投资者没有得到赔偿。

  集体诉讼制度在境外成熟市场中已很普遍,并成为投资者维权的利器,也成为严惩违规违法者的一大利器。从整体上讲,集体诉讼制度具有维权成本低,惠及面广等特点。上市公司违规违法,只要有一位投资者提起诉讼并且胜诉的话,那么其他投资者都将从中获益。因此,对于证券集体诉讼,市场长期以来一直在呼吁,但时至今日,仍然没有结果。

  实际上,监管部门对于证券集体诉讼制度,一直都有所表态。早的如2000年左右,证监会就曾呼吁推动建立投资者集体诉讼制度。近的如今年的5月份与6月份,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先后都提及证券支持诉讼。

  不过,证券支持诉讼制度要在国内建立,或并非能很快推出。证券法的修订或许就是“样本”。现行证券法自2014年8月份修订以来,历时已经五年。虽然证监会表示争取年内通过修订,但是否能通过,则存在太多的不确定性。此外,证券集体诉讼制度的推出,必然会牵涉到多方面的利益。在利益无法平衡的背景下,推出证券集体诉讼制度的可能性并不大。因此,证监会也只是声称探讨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从“探讨”到最终的推出,显然不可能一蹴而就。基于此,个人以为推出有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投资者还需要耐心地等待。至少,在可预见的将来,这一制度或许不会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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