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东京9月19日电 日本东京地方法院19日对2011年东京电力公司3名前高管福岛核事故责任案做出最终判决,认定东京电力公司前会长胜俣恒久等3人无罪。
东京电力公司前会长胜俣恒久、前副社长武黑一郎以及负责核电站安全对策的前副社长武藤荣因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以业务过失致死致伤罪名被强制起诉。检方认为以胜俣恒久等3人为首的东京电力公司预测了发生巨大海啸的可能性,但没有采取应有对策,要求判处3名被告5年有期徒刑。
该案审理工作自2017年6月开始,历时一年零八个月,至2019年3月结束。被告辩护律师进行了无罪辩护,称被告无法预料到巨大海啸,即使采取对策也无法防止事故发生。
自2012年以来,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受害者一直寻求对东京电力公司高管追究刑事责任。这一无罪判决引发原告方支持者的不满,支持者在东京地方法院外进行了抗议。
2011年3月11日发生的日本东部大地震引发强烈海啸。由东电公司运营的福岛核电站因海水灌入导致断电,其4个核反应堆中有3个先后发生爆炸和堆芯熔毁,造成灾难性核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