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8月7日,*ST保千(600074)《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深圳市保千里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4〕沪第331号,存在误导性陈述。
对此,上交所对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评估师梅惠民、李琦、龚沈璐予以公开谴责。
评估值高估,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
在进行收益测算工作时,基于深圳市保千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千里电子)汽车夜视前装系列产品无历史销售情况,银信评估评估人员对其估值主要是依据保千里电子和汽车厂商签订的带有销售数量的意向性协议。2013年9月至2014年年底,保千里电子针对汽车夜视前装系列产品与28家汽车厂商签订的意向性协议中预测,2015年、2016年销售数量的协议合计12份,所涉预测销售数量共计114,800套。经查,保千里电子伪造了与北汽福田汽车(行情600166,诊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北汽福田U201项目夜视系统试装协议》和与重庆长安汽车(行情000625,诊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技术合作意向书》等多份意向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附件。银信评估对上述意向性协议仅要求保千里电子签署《承诺函》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在部分意向性协议存在主协议未约定预计采购数量而仅在附件中约定且附件未加盖合作厂商公章或骑缝章等不合理情况下,银信评估未对保千里电子作为未来销售预测的意向性协议予以适当关注并实施有效的评估程序,导致保千里电子汽车夜视前装系列产品未来销售收入的预测明显不合理,进而导致评估值高估,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
评估底稿中缺失部分资料
在评估项目工作底稿中,银信评估制作的《汽车前装项目进度表》包含23个项目合同,但后附项目合同仅有15份,8份缺失。评估项目工作底稿中也未见有关核对协议原件评估程序的记录。评估项目工作底稿中缺失部分合同评估资料及评估记录,相关材料存在重大遗漏。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对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其时任评估师梅惠民、李琦、龚沈璐予以公开谴责。对于上述纪律处分,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