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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盛集团9.55亿元收购维维股份17%股份成第一大股东

加入日期:2019-8-6 20:21:19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19-8-6 20:21:19讯:

  8月6日晚间,维维股份(600300)披露了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维维集团于8月2日与徐州市国资委旗下的新盛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维维集团拟向新盛集团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2.84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7%,转让价款9.55亿元,折合每股3.36元。若本次转让实施完成,新盛集团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维维集团降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公司由有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据悉,本次权益变动已经获得徐州市国资委于8月1日下发的《关于收购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17%股权的批复》,同意新盛集团收购上市公司17%股权。

  变为无实际控制人

  维维股份主要从事豆奶粉、植物蛋白饮料、乳品、白酒、茶叶等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和粮食仓储、加工业务。

  本次股份转让前,维维集团持有上市公司32.91%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而实际控制人是由杨启典、魏伯玲、胡云峰、张桂宣、庞政堂、曹荣开组成的一致行动人。

  维维股份认为,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新盛集团持有上市公司17%的股份成为第一大股东,维维集团持有15.91%的股份,公司的股权结构较为分散,任一股东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均无法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所以,公司已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及无实际控制人的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存在质押情形:维维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4.79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8.65%)质押给相关方,且目前仍处于质押状态。

  同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新盛集团是徐州市属国有大型投资公司,由徐州市国资委100%持股。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城市建设项目投资、管理;非金融性资产受托管理服务;投资管理信息咨询服务;对房地产项目、商业项目、文化项目投资;房屋、电力管网租赁。其主要承担主城区棚户区改造、定销房建设、房地产开发、商业地产运营、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循环经济产业发展、水利基础设施的投资与建设、水环境治理和水务一体化运营等职责。

  财务数据显示,2016年-2018年新盛集团实现净利润分别为3.01亿元、3.88亿元、6.75亿元。

  董事会或将改选

  谈及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新盛集团认为此举是该集团市场化发展需要,有利于做大、做强实业平台,不触及要约收购;资金来源亦为自有及自筹资金。自本次权益变动起未来12个月内,不会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后续计划方面,新盛集团表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其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也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但《股份转让协议》有针对董事改选约定包括:双方同意维持上市公司现有九名董事会席位,双方应当依据《公司章程》对上市公司董事会进行改选,本次改选,受让方提名二名非独立董事进入董事会。双方还确认,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换届选举时,受让方根据《公司章程》享有对董事会三名非独立董事的提名权以及一名独立董事的提名权,并优先享有董事长的提名权。受让方享有一名监事的提名权。受让方有权委派上市公司财务副总监或财务经理。

  谈及对上市公司影响,新盛集团表示,本次权益变动后,维维股份仍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具有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并且,新盛集团及其控制企业与维维股份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同业竞争,新盛集团对此还给出了相关承诺。

  维维股份6月15日披露的年报显示,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总收入50.33亿元,同比增长8.3%;实现净利润6471.76万元,同比下降29.28%。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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