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19-8-21 19:38:23讯:
在可转债这个相对比较专业的投资品种里,“强制赎回条款”近期成了一个热点名词。那么,这究竟是个什么样的条款,拥有怎样的魔力呢?
8月20日晚间,平安银行(000001)公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行使“平银转债”有条件赎回权,并按照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平银转债”。
分析人士认为,对于投资者而言,所持可转债若被强制赎回,其收益将远低于主动转股收益。因此触发强制赎回将推动大多数投资者转股。而随着投资者纷纷转股,平安银行资本充足率也将获得显著提升。由于转股的到来,平安银行今日的股价压力相对也比较大,平安银行股价全天杀跌3.6%,为银行股中跌幅最大的股票。
其实,在此之前,平安银行的股价相对于其他银行显得更为坚挺,亦可能是为了满足“强制赎回条款”,有一些聪明资金借着环境尚可,进入该股套利。此前的宁波银行亦存在类似的现象。
平安银行推转股
资料显示,2019年1月,平安银行发行260亿元可转债。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平银转债”赎回价格为100.13元/张。
按照发行规定,在此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平安银行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20%(即13.96元),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利息强制赎回可转债。
7月25日,平银转债进入转股期。从7月25日至8月20日,平安银行只用了19个交易日,就让其股价实现15个交易日超过13.96元的情形,并触发强制赎回条款。
就投资而言,在触发强赎条款之后,相比于选择按照可转债的面值和当期利息强制赎回,选择转股的收益显然更大。此外,转股之后,平安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亦能大幅提升。中国平安联席首席执行官、平安银行董事长谢永林在8月16日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倘若260亿元可转债成功转股,平安银行资本充足率大概可以达到13.5%,核心资本充足率应该会达到9.8%左右。
平安银行在公告中提示,平银转债赎回登记日为2019年9月18日,赎回日为2019年9月19日,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为2019年9月26日,平银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日为2019年9月19日。
转股期的套利机会
有心的投资者多半会注意到,今年以来,发行了可转债的公司普遍都涨过一段时间。而且很多公司在涨上去之后,股价都会在这段时间里维持在一定的位置。就可能就是行情尚可的情况之下,可转债转股带来的套利机会。
8月20日,平安银行(000001.SZ)股价报收14.99元/股,涨0.47%。自7月25日至8月20日收盘,平安银行股价已有15天超过13.96元(当期转股价格的120%)。其中,当8月6日平安银行股价被打到13.03元的时候,平安银行再度借着环境转暖率先拉升,在随后的7个交易日当中上涨了近17%,最终拉升至15.22元高位,并触发强制赎回条款。北上资金也在这段时间不断买入。
而在此之前的宁波银行亦有着类似的情况,2017年12月5日,宁波银行公开发行了1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0亿元。2018年1月12日,“宁行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并于2018年6月11日起进入转股期。宁行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8.45元/股。2018年7月12日,公司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宁行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8.01元/股。2019年7月10日,公司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宁行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7.70元/股。
宁波银行股票自2019年6月12日至2019年7月23日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2019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宁行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宁行转债”有条件赎回权,对赎回日前一交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宁行转债”进行全部赎回。
在此之前,宁波银行借着市场转暖大幅拉升,若从低位算起,到最高位的幅度超过60%。而且自股价到达顶峰之后到7月24日公开召开董事会之前,股价都未出现明显杀跌。
相比银行股,涨幅更大的还是中小盘个股。比如生益科技,该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发行了1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18亿元,转股期为2018年5月30日至2023年11月23日。在发行文件中,曾规定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董事会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9年6月5日至2019年7月17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生益科技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1.27元/股)的130%(含130%),即不低于14.65元/股,已触发上述的有条件赎回条款。今年7月17日,该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生益转债的议案》,同意提前赎回全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生益转债。
当然,这其中还有别的驱动因素,但从博弈的角度来看,强制回购条款这一因素在股价上涨过程中亦担负着相当重要的角色。
可转债中两大条款值得关注
可转债中一般存在两大条款:一是向下修正条款,二是强制赎回条款。前者保护的是债券投资者的利益,后者则保护发行人的利益。但所有的条款都是为了方便投资者转股,上市公司不用掏钱。
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并非一成不变。除了股东分红会导致转股价格有所下调以外,还有一种情况,会让发行人下调转股价。比如某家公司的股价走势很差,连续20个交易日内至少有10个交易日股票价格低于转股价格的80%,那么,转债发行人就有权下调转股价格,这一条款非常有利于投资者。转股价下调的目的就是要促进转债持有人转股。作为持有人,把债券换成股票后,发行人就不用还债;如果不转股一直持有到期,那发行人就要还本付息,转债发行人一般都会愿意看到投资者转股。
不过,这种转股价格下调,对于二级市场的投资者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公司若突然发布下调转股价的公告,在某种程度上可能还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黑天鹅。因为这代表着,上方的股价压力还会比较大。
“强制赎回条款”则通常会在行情相对较好的情况之下起到作用。如果转债上市之后,发行人的股价涨幅巨大,随着股价上涨,转股价值也会上涨,从而可转债价格也会跟涨。作为发行人,自然希望转债持有人赶紧转股。
在“强制赎回条款”之下,当可转债进入转股期之后,只要行情允许,是有较大概率存在套利机会的。但转完股之后,若没有人再去维护股价,股票也会出现杀跌情况。因此,套利的机会就在那15个交易日之前。当然,这种套利并未铁板一块,也要看天时、地利、人和。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