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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市场化优胜劣汰新三板数百家公司面临强制摘牌

加入日期:2019-7-6 6:10:57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19-7-6 6:10:57讯:

  年报披露大限已过,数百家未按期披露的新三板公司面临强制摘牌。截至6月28日,除提交主动终止挂牌申请的公司外,新三板共有330家公司未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全国股转公司在已采取纪律处分等监管措施的基础上,将依规终止上述公司股票挂牌。

  近年来,伴随年报披露最后时限的结束,新三板总会迎来一波集中摘牌的高峰。2017年,共18家公司因未能披露年报被强制摘牌,2018年这一数字增长到103家,今年则可能突破300家,新三板市场出清的严监管态势愈发显现。

  全国股转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督促挂牌公司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逾期未披露定期报告的公司坚决予以摘牌,逐步净化市场环境,提升挂牌公司整体质量,实现市场化优胜劣汰,维护市场良好生态。

  严监管维护“三公”原则

  按期披露年度报告是挂牌公司应当履行的基本法定义务,不披露年报的行为触及守法合规、诚实守信的行为底线,是对市场“三公”原则的严重破坏。

  从践行规则监管的角度来看,对于期限届满仍未披露年报的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明确了强制摘牌的具体要求,对这部分公司实施摘牌有利于规则的有效执行。

  事实上,在施以强制摘牌之前,众多未按期披露年报的企业已经接受了相应纪律处分。统计显示,在今年以来被给予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的606家挂牌公司中,596家公司的违规行为涉及未按期编制并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

  纪律处分属于自律监管权限范围内的“顶格处理”,公司和相关责任主体受到纪律处分后,将记入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同时,公司资本市场运作将受到严格限制,影响后续证券相关行政许可申请、证券业务办理等事项。

  考虑到挂牌公司的实际情况,全国股转公司表示,将对截至6月末仍未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的公司实施分类处理。对于其中存在涉嫌违规或其他待核实事项的公司,将在相关事项处理完毕后,分批启动终止挂牌程序;对于除上述情形外的挂牌公司,拟在履行完相关程序后终止其股票挂牌。

  经初步分析,上述挂牌公司不能披露2018年年报的主要原因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部分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疑,公司治理缺失,存在公司经营问题与违法违规问题交织等情况,没有能力披露年报;二是部分公司审计工作开展较晚或者临时更换审计机构,审计机构对公司的重大风险事项存在疑虑或尚未取得充分的审计证据;三是部分公司因不愿意负担审计、律师等中介费用,拒不聘请中介机构,导致无法披露年报。

  市场出清提升整体质量

  今年以来,新三板主动和被动摘牌数量均有所增加,市场容量在5月份首次跌破万家。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一方面体现了全国股转公司以开放包容市场的理念,充分尊重挂牌公司自身发展规划;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新三板市场“自净”功能和“挤出”效应正逐渐发挥作用。

  有分析指出,对于未充分评估自身发展现状、对挂牌预期较高但自身规范程度不足的公司,其退出有利于实现市场化优胜劣汰。尤其是对于未披露定期报告公司实施强制摘牌,不但是正常的市场出清,也有利于进一步改善和提升新三板整体市场运行质量。

  经梳理分析,尚未披露2018年年报的挂牌公司呈现出经营业绩普遍较差、融资交易不活跃、部分公司治理不健全的特征。根据最近一期披露的财务报告,这些公司在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规模、经营性现金流等方面均显著低于挂牌公司的平均水平;绝大部分公司挂牌以来交易金额均小于500万元且从未有过融资行为;还有少部分公司存在待处理违规事项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失联或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等情况。

  在被实施强制摘牌后,300多家公司的投资者权益保护问题得到监管方面高度重视。全国股转公司明确要求,被强制摘牌公司应披露风险提示公告,载明公司及主办券商联系方式,做好投资者的后续沟通安排;同时,主办券商应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处置方案,妥善协调解决潜在纠纷。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便利投资者通过多元化机制解决纠纷,全国股转公司已同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等专业机构签订合作备忘录,投资者可以自愿选择这类专业机构解决纠纷。

  关注半年报披露新要求

  进入7月,挂牌公司半年报披露提上日程。根据财务报表格式的最新要求,全国股转公司对《挂牌公司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模板》进行修改完善,包括一般公司模板和8个金融行业公司模板。

  具体来看,调整后的新旧准则科目混合列报,在增加新准则科目的同时仍保留了部分旧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科目;对于金融行业,新模板删除部分不适用科目,针对不同类型挂牌公司增加相对应的特色科目,同时并调整了部分科目披露顺序;对于期货公司、私募机构和非银支付公司,考虑到其信息披露的实际情况,继续执行原有财务报表格式。

  全国股转公司通知明确,对于无正当理由未能在8月30日前披露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实施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等监管措施。同时,为避免部分挂牌公司通过提交终止挂牌申请规避半年度报告披露义务,自8月15日起未披露半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不受理其终止挂牌申请。

  有市场人士认为,在此次因不披露年度报告被强制摘牌的企业中,就有部分企业存在“坐等摘牌”现象。对此类拒不履行基本的信息披露义务,企图规避监管的行为,全国股转公司高度重视,首次采取纪律处分予以警示,并透露,正积极探索进一步提高违规成本的具体措施,对市场主体形成更有力的约束。

  近年来,通过不断优化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法,新三板逐步形成了信息披露监管的“一体两翼”,对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一体”即构建较为完备的差异化信息披露制度体系,“两翼”为压实主办券商等中介机构责任、充分发挥科技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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