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19-6-5 19:04:59讯:
证券从业人员不能炒股,是行业铁律。但在职业便利和利益驱动下,还有不少人以身试法,最终尝到恶果。
原东吴证券某营业部总经理辛某某,借用其母亲名义炒股,甚至长期用营业部电脑下单,获利逾千万。被监管罚没2187万元,同时被罚3年证券市场禁入。
东吴证券独家回复券商中国记者,事情发生后,公司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反思,采取了积极的整改措施。公司将对员工违规交易采取零容忍态度,明确严禁员工出现违规交易行为,持续加强合规培训、系统监测、定期检查,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合规意识和自律水平。
在券商营业部里,营业部负责人掌握着最多的资源,但却相对缺乏监管,一经发现问题,受罚惊人,是券商合规管理的一个风险点。
借用母亲账号,炒股三年获利千万元
辛某某2004年起入职东吴证券,从事一般证券业务,奋斗五年后当上了营业部总经理,但他自己违规炒股的举动,却葬送了自己的前途。
证监会6月4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3年,辛某某借用其母亲“傅某珍”的名义开通了普通证券账户以及两融账户,这两个账户对应的三方存管银行账户的资金来源均为辛某某的银行账户。
并且,这个账户主要通过辛某某供职营业部的IP和电脑进行网上委托下单。证监会查明,傅某珍账户自开户至2015年5月11日,主要通过辛某某所供职营业部的IP和电脑进行网上委托下单,此后至2016年8月底,主要通过另一台电脑进行网上委托下单。证监会查明,这两个期间,“傅某珍”账户均由辛某某实际控制和使用,账户交易由辛某某决策并操作。
证监会查明,傅某珍账户自开立至2016年8月31日,累计买入成交金额1002.29万元,累计卖出获利1098.73万元,余股账面亏损4.8万元,合计获利1093.93万元。
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对辛某某做出没一罚一的处罚,合计罚没收入2187.86万元。同时,由于辛某某的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证券交易金额和违法所得金额巨大,情节严重,证监会决定对其采取3年市场禁入措施。
营业部经理是合规管理风险点
有券商人士对记者表示,在券商营业部里,营业部负责人掌握着最多的资源,但受到的合规监管却相对弱化,营业部负责人是券商合规管理的一个风险点。
“现实情况中,很多券商尤其是小型券商的营业部负责人缺乏监管,总部很难进行现场监管,营业部也没有人能够监督他。”有券商营业部负责人此前对记者表示。
所以,营业部负责人刚开始会比较收敛,慢慢发现有漏洞可钻,就会越做越过分,基本上一经发生问题,受罚就很惊人。
前年,太平洋证券腾冲华东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杨某华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累计买入股票成交金额3亿元,累计卖出股票金额3.17亿元,累计盈利超千万。被监管机构罚没共计5735万,震惊业界;
去年,方正证券南京珠江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姚某也是违规炒股,被监管罚没超170万;
财达证券合肥潜山路营业部总经理独某违规炒股,被监管处罚16万等等。
独家回复:采取技术手段加强监控
东吴证券对券商中国记者独家回复:
事情发生后,公司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反思,采取了积极的整改措施。对于上述营业部负责人的合规管理难题,东吴证券采取技术手段,加强对员工执业行为的监控,对员工办公电脑及登记在册的移动电话均纳入监控范围,一旦发现问题立即严肃处理。同时加强了账户管理,要求员工入职前对已有证券账户做销户处理,暂时不能处理的要求承诺限时解决。
记者了解,事件发生后,东吴证券首先免去了辛某某滨河路营业部营业部总经理职务,要求其积极配合调查;对全体营业部负责人加强培训。2018年12月,公司与辛某某解除了劳动合同。
在得知员工涉嫌违法违规从事股票交易后,东吴证券进一步加强了员工执业行为的管理,开展了以执业行为规范为重点的全员学习培训专项活动,提升全员合规执业的意识;加强对合规培训质量的监督,通过举办应知应会考试、风控合规知识竞赛等形式,检验各部门合规培训的质量。
东吴证券表示,将对员工违规交易采取零容忍态度,明确严禁员工出现违规交易行为,持续加强合规培训、系统监测、定期检查,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合规意识和自律水平。
去年来,多人因违规炒股被市场禁入
证券从业人员不能炒股,是行业铁律。但在职业便利和利益驱动下,还有不少人以身试法,最终受到监管处罚。
《证券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券商中国记者此前梳理,去年监管共对50余名证券从业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其中,从业人员罚单占比最大的问题都是违规炒股或代人炒股,罚没金额超7200万,其中有数名从业者被采取3年、5年或10年的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
市场禁入是什么概念?相关被罚人员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就在去年11月份,原华融证券基金业务部总经理贺某哲与同事贺某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违法买卖股票,成交额1.8亿元,亏损83万元。证监会网站对两人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并分别作出10年和5年证券市场禁入的处罚决定。
去年4月份,原民族证券机构销售部副总经理姚某因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受到没一罚三的处罚,并受3年证券市场禁入。
去年1月份,证监会发布消息,原安信证券资管部副总蒋某从业期间违法买卖股票,买入金额合计4.7亿元,获利约5.3万元。证监会对其做出没一罚二的处罚,并处禁入证券市场5年。
此前,原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监广某毅因违规买卖股票,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没一罚三的罚款,同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