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19-6-28 19:44:34讯:
近日,深交所完成2018年度公司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以下简称固定收益产品)年度报告审核工作。发行人整体运营状况平稳,本次年报信息披露及时性、有效性和规范性有所提高。在年报审核中,深交所切实提升监管前瞻性,突出重点、有的放矢,重视固定收益产品整体偿债风险的排查分类,聚焦发行主体偿债能力、基础资产现金流稳定性等问题,累计发出年报问询函190余份,提出各类问题1000余个。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正在专项梳理年报审核中发现的重要风险线索,强化风险监测和排查,积极采取措施防范化解风险。同时,继续履行好一线监管职责,提升监管效能,提高发行人诚实守信意识和规范运作水平,督促管理人勤勉尽责维护持有人权益,共同推动深交所固定收益市场高质量发展。
年报披露整体质量提升
为做好2018年年报披露工作,深交所提前部署、周密安排,发布《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资产支持证券定期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及年报披露通知,举办多场专题培训,强化信披工作要求,提高发行人规范运作意识。深交所运用分类监管理念,提升监管效能,年报披露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对主体信用评级为AAA的发行人,首次赋予发行人披露灵活性,重点提升年报披露内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是年报披露及时性进一步提高。深市应披露年报的债券发行人共632家(389家为非上市非挂牌发行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共245个,4月30日前披露年报的债券披露率为96.7%,资产支持证券披露率为99.6%,分别较上年提升0.3%和1.9%。对未能按时披露年报的债券发行人、专项计划管理人与托管人,深交所第一时间排查产品偿债风险,及时采取相关监管措施予以警示。
二是年报披露规范性进一步提升。发行人或专项计划管理人基本按照年报准则或格式指引要求编制2018年年报。债券方面,2018年年报披露内容更充分,以定期报告替代临时公告披露重大事项的情形明显减少。资产支持证券方面,计划管理人、托管人首次按照定期报告格式指引要求编制2018年年报,对基础资产情况、现金流归集、特定原始权益人经营与财务状况等方面的信息披露得更规范和详尽,对可能影响专项计划运营与收益分配的重大事件风险揭示得更充分。
重点聚焦偿债能力披露监管
2018年深市债券发行人盈利水平和债务规模总体平稳,营收延续增长态势,运营状况平稳,平均营业收入和平均营业利润分别较上年增长16%和7%。但受市场环境和融资成本上升的影响,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和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分别较上年下降32%和79%。结合监管实践和信用风险特征,深交所以风险和问题为导向,围绕风险公司和风险事项两个维度,从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现金流状况、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方面,对主体偿债能力、基础资产现金流归集等进行整体风险排查和预判。
一是高度关注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可能对偿债能力的影响。38家发行人被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相比去年的13家有所增加。其中,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2份、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3份、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1份、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2份。从原因来看,主要因存在大幅亏损、债务逾期、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或审计范围受限等问题而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深交所抽丝剥茧、深查细究,根据问题的性质和影响范围,进一步关注涉及事项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与偿债能力的影响。
二是强化问询会计科目或财务指标异常情形。深交所结合行业发展周期、同行业财务指标波动、会计科目勾稽关系等情况,发现会计科目或财务指标存在异常的,及时督促发行人合理解释并充分披露。例如,毛利率明显高于同行业的,要求发行人结合具体业务结构和经营模式等说明原因及合理性;应收账款增幅大幅高于营业收入增长率的,要求结合具体业务结算模式和账期管理,说明公司营运能力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性及对现金流状况的影响等;存在存贷双高且利息费用大幅高于利息收入情形的,关注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大额受限资金及大额账面货币资金下获取高成本外部融资的合理性。
三是全面了解发行人投融资规模快速增长原因。对资产负债率维持高位或快速增长的发行人,要求说明是否存在短期偿债压力和集中偿付风险,并督促及时做好债券偿债资金安排和准备;对进行主业扩张且相关投资现金流净额逐年大幅为负的发行人,要求披露产能扩张的必要性、产销能力的匹配性及对现金流造成的压力;对主要进行外延式并购的发行人,关注多元化经营的业务转型风险和对债券偿付能力的影响。
四是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事项。在募集资金使用方面,重点关注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在证监会近年来持续开展发行人自查及现场检查的严监管趋势下,往年存在的募集资金账户未专户专用、募集资金未按核准或约定用途使用等情况大为改善,或是在自查、现场检查过程中已完成整改。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方面,深交所持续重点关注发生大额的资产抵质押、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资金拆借或关联交易等情况。
五是充分重视专项计划基础资产现金流变化。密切关注报告期内基础资产实际现金流与预测现金流的差异,重点关注现金流是否按照专项计划的约定按时、足额进行归集。对实际现金流较预测值出现大幅下降、未按约定归集现金流的专项计划,及时向管理人问询现金流下降的原因、未按约定归集现金流的事由、对专项计划的影响等,摸排专项计划的潜在风险。
从严监管形成风险防控合力
深交所始终将债市风险防控和维护市场稳健运行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强化一线监管职能,加大违法违规处罚力度,深化风险监测和管控,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多措并举形成债市风险防控合力。
一是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发布《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明确各市场参与人的风险管理职责,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的风险排查与报告制度。
二是打好监管组合拳。对信息披露不及时、募集资金挪用、不按期归集现金流、怠于履行信用风险管理义务等违规行为及时采取监管措施。近日,深交所对五家债券发行人及相关主要责任人发出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告知书。
三是加大科技监管投入。依托债券风险监测信息系统,结合公告、交易、舆情、举报及市场信用风险数据等信息,研究探索构建发行主体画像图谱和违约行为特征分析体系,实现智能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管,提升风险预判能力。
四是强化联合现场检查。去年以来,先后参与北京、天津、山东等辖区证监局组织的针对20多家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现场检查项目,通过现场与非现场的有效结合,探索建立高效、顺畅的合作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多措并举促进债市健康发展
面对公司债券制度改革后的首轮兑付高峰,深交所高度重视债券信用风险防控工作,推进债券市场改革创新,优化交易基础制度,丰富基础产品类型,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进构建与市场风险防控形势相适应的机制体系。
一是优化公司债券持续融资制度。结合年报审核中关注的发行人外部融资环境和再融资能力变化,对有业务前景、经营正常但存在短期流动性风险的,建立专门审核机制,结合企业偿债能力提高再融资审核效率,完善债券滚动和接续的直接融资功能。
二是支持纾困专项债发行。自发行市场首单公募纾困债“18深纾01”以来,目前已发行6只纾困专项债,发行规模合计80亿元,通过纾困基金放大效应,支持有业务前景但暂时陷入经营困难的民营企业纾困解难。
三是为民企发债提供增信支持工具。深交所积极推动信用保护工具和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落地,已达成信用保护合约交易20笔,合约规模合计2.8亿元,撬动民营企业债务融资规模合计37亿元,进一步优化债券市场投资者结构、提高企业融资效率。
四是健全完善风险管理制度。深交所先后推出固定收益产品回售撤销、公募债券交易机制动态化调整及违约特定债券转让板块,鼓励投资者通过民事诉讼、仲裁等方式维护债券违约后的权益,推动完善债券违约司法救济制度,推进市场化、法治化的风险处置进程。
(文章来源:深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