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鳗快报》(原号外财经) 王岩/文
2018年净利润超过3亿元的洪城水业(600461.SH),拟定增8.94亿元用于9个项目,其中2.68亿元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而公司定增方案已经进行四次修改。
《电鳗快报》(原号外财经)注意到,主营业务之一为城市污水处理的洪城水业,在享受着巨额增值税退税、污水处理运营奖金的同时,其子公司却频频因为环保违法问题被处罚,而公司对此却未披露,涉嫌信息披露违规。
拟定增募资8.9亿元
洪城水业目前的主营业务为公用事业领域中的自来水生产和销售、城市污水处理、燃气供应及给排水管道工程建设等。
2019年4月份,洪城水业发布《2018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9,4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南昌市城北水厂二期工程项目、漳浦县前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等9个污水处理项目。
其中,九江县污水处理厂异地扩建(蛟滩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九江市老鹳塘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分别为15,213.12万元、12,835.98万元。
此外,此次募集资金中,洪城水业拟使用26,80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九江县污水处理厂异地扩建(蛟滩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建设规模为污水总处理4万立方米/日,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该项目拟由洪城水业全资子公司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负责后续建设、运营工作。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平均收入(税前)2,440.63万元,年平均净利润484.40万元,静态投资回收期10.90年。
九江市老鹳塘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项目,在九江市老鹳塘污水处理厂现有6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设施基础上扩建2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设施,实施后总处理规模到达8万立方米/日,同时出水水质由一级B标准提升至一级A标准。该项目实施主体为九江蓝天碧水,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平均收入(税前)2,827.29万元,年平均净利润500.29万元,静态投资回收期7.67年。
环保违法频被处罚
《电鳗快报》(原号外财经)查询发现,洪城水业每年获得污水处理运营奖金,但以环保为业务的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却多次被环保局处罚。而洪城水业却未披露处罚事项。
2017年度,洪城水业子公司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本期收到2016年度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奖励资金238万元;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下属各污水处理厂收到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奖励资金246.4万元;根据一期二步试运行协议,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下属各污水处理厂收到试运行政府补贴323.14万元。
2018年,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5】78号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洪城水业公司子公司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南昌市朝阳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及孙公司温州弘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应确认享有增值税退税款5371.36万元。
《电鳗快报》(原号外财经)获得的资料显示,2018年11月5日,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环境保护局,对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东乡分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东环责改字〔2018〕246号),责令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019年1月25日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东环罚告字〔2018〕61号),拟处罚款16万元。整改措施为,企业通过积极调整处理工艺,加投营养源及活性污泥等措施,于2018年11月22日起达标排放。
2018年12月12日,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环境保护局,对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金溪分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金环责改字〔2018〕HC02号),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2018年12月14日,金溪县环境保护局对该企业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金环罚告字〔2018〕88号),拟处罚款50万元。该企业正在进行工艺提升改造,预计2019年8月31日完成改造。
资料显示,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是洪城水业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78,003万元,主要经营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截止2018年12月31日,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399,893.18万元,净资产134,689.07万元,2018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3,608.62万元。